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7年度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07年11月16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7人,代表股份数130,090,86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50%。因公司董事长白礼西先生在外出差,委托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万荣国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到会股东对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关于控股子公司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为太极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1,732,8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回避票128,357,969股,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深圳市斯贝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130,051,73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99.97%,反对39,12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03%,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为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130,090,8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改聘公司部分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票130,090,8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100%,反对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弃权票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0%,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杨国钰予以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所律师认为,公司2007年第3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2、四川展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重庆太极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