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二00七年度第十一次会议于二00七年十一月三日以电子邮件送达方式通知全体董事,并于二00七年十一月十六日在公司十八层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福龙先生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八人,邓力平独立董事因公务出差无法参加会议,委托卢永华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全体监事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所作决议合法有效。全体董事经认真审议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核销我司对港澳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投资损失的议案;
我司于一九九四年开始投资港澳国际财务有限公司,总计投资港币1000万元。基于该公司不良经营情况,二00一年,我司对该项投资全额计提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二00七年九月,该公司清盘结束后自动解散。根据公司的会计政策,同意对该项目的投资损失进行核销。
鉴于公司已于以前年度对该投资全额计提了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因此本次核销不会对公司本期及今后的利润产生影响。
该项议案获九票赞成,零票反对。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厦门国际银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继续申请新一轮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鉴于我司在厦门国际银行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的综合授信额度即将到期,为保障公司各项经营业务顺利衔接,同意向厦门国际银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2250万美元的新一轮综合授信额度,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总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的新一轮综合授信额度,期限均为一年。
该项议案获九票赞成,零票反对。
三、审议通过对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2007G28、2007G29项目权益比例调整及追加投入等事项的议案;
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为我司参股公司,我司持有该公司49%的股权。该司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建设,其自行开发的位于五缘湾片区的国贸蓝海商品房项目自今年五月底开盘以来预售情况良好,截止十月底,已销售近八成,合同销售额已达18.98亿元,实际到款额达17.19亿元。
鉴于蓝海项目预售情况良好,以及对五缘湾片区商品房项目的良好预期,公司经与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其他方股东协商,决定将公司全资子公司——厦门国贸地产有限公司在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所有的2007G28、2007G29商品房项目的比例从49%提高至78%(2007G28、2007G29项目有关情况详见九月十一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该司另两方股东——厦门路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厦门宝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在该项目的权益比例将分别由40%和11%降低至20%和2%。各股东将按变更后的比例享有权利,承担义务。2007G28、2007G29地块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和开发建设所需资金先由厦门国贸金海湾投资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不足部分由公司与该司其他各方股东按在该项目的权益比例进行追加投入,预计公司按所占项目比例需追加投入资金总额不超过22亿元。一旦该项目取得融资或实现预售收入,在不影响项目开发建设的前提下,将首先归还股东追加投入部分。根据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会权限的有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该项议案获八票赞成,一票反对。
四、关于为上海启润实业有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的议案。
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启润实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在上海的业务发展平台,注册资本1010万元人民币,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
鉴于该公司在交行上海浦东分行的银行授信额度已到期,因业务发展需要,拟向交行上海浦东分行申请不超过1亿元人民币的新一轮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一年;拟向招商银行上海张杨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期限一年。为保障该公司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意为上海启润实业有限公司在上述相关银行授信项下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待相关担保协议正式签订后,公司将另行公告。
该项议案获九票赞成,零票反对。
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