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暨停牌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盛科技启东盖天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启东盖天力”)与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简称“拜耳医药”)签署的《业务与盖天力资产买卖协议》的有效期已经届满,目前公司仍在和拜耳医药协商关于延长协议终止日的的相关细节问题,同时公司也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等事宜,并将在本公告刊登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相关部门进行政策咨询及方案论证,因此上述事项都存在不确定性。
为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07年11月19日起停牌。
公司承诺:若未能在公司股票停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含停牌当日)就有关重大事项与相关部门咨询论证,或有关初步论证未获通过的,公司将公告并复牌。若有关重大事项经初步论证为可行,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刊登重大事项进展公告。停牌期间,公司将每周发布一次事件进展情况公告。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证券简称:东盛科技 证券代码:600771 编号:临2007-053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由于大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担保方,故其与关联方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起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0月31日以公告的形式发出了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于2007年11月16日如期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1月16日下午14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 年11月1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23号东盛大厦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郭家学因故未能出席会议,会议由董事张斌主持。
6、回避表决情况:由于大股东西安东盛集团有限公司为本次交易的担保方,故其与关联方陕西东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一起履行了回避表决义务。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参加投票的股东及代理人共1561人,代表股份55,896,965股,占公司总股本243,808,438股的22.93%。其中:
1、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1人,代表股份20,819,77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4%;
2、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共1550人,代表股份35,077,19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9%。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的议案》,同意股份为54,862,373股,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98.15%;反对股份为395,191股, 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0.71%;弃权股份为639,401股, 占参加会议表决股东所持股份的1.14%。
会议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东盛科技启东盖天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所拥有的抗感止咳类西药OTC业务(包括“白加黑”感冒片、“小白”糖浆、“信力”止咳糖浆三大非处方药品牌、相关生产设施和全国销售网络)以13400万美元加第一阶段奖金2000万美元和第二阶段奖金400万美元,合计158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126425.28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拜耳医药保健有限公司。
四、律师见证意见
本次大会已经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戈向阳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股份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份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200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