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编号:2007—051
“侨城HQC1” 认购权证
终止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鉴于“侨城HQC1”认购权证的到期日将近,本公司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侨城HQC1”认购权证行权及终止交易的有关事项和投资风险。
一、基本提示
(一)权证基本信息
1、“侨城HQC1”认购权证的存续期为12个月,即自2006年11月24日起至2007年11月23日止。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权证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权证存续期满前5个交易日,权证终止交易。“侨城HQC1”从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起终止交易。
3、“侨城HQC1” 认购权证的行权起始日为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行权结束日为2007年11月23日(星期五)。
4、“侨城HQC1” 认购权证经分红除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6.958元,投资者每持有1份“侨城HQC1” 认购权证,有权在2007年11月19日至23日期间以6.958元的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发行的“华侨城A”股票。
(二)权证信息披露联络人
联络人:李珂晖、郭金
联系电话:0755-26936069、0755-26936076、0755-26936055
电子信箱:xg477@vip.163.com
二、特别风险提示
“侨城HQC1” 认购权证的行权期为2007年11月19日-11月23日。行权结束日未行权的“侨城HQC1”认购权证将予以注销。
特此提示,请投资者关注。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000069 031001 证券简称:华侨城A 侨城HQC1
公告编号:2007—052
“侨城HQC1”认购权证
开始行权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特别提示
本公司认购权证“侨城HQC1”(代码:031001)于今日起开始行权。投资者如果行权,则相当于以每股6.958元的价格买入本公司发行的“华侨城A”股票(代码:000069);行权结束后,未行权的“侨城HQC1”认购权证将予以注销。敬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二、基本信息
(一)权证基本信息
1、“侨城HQC1”认购权证的存续期为12个月,即自2006年11月24日起至2007年11月23日止。
2、“侨城HQC1” 认购权证的行权起始日为2007年11月19日(星期一);行权结束日为2007年11月23日(星期五)。
3、“侨城HQC1” 认购权证经分红除息调整后的行权价格为6.958元,投资者每持有1份“侨城HQC1” 认购权证,有权在2007年11月19日至23日期间以6.958元的价格购买1股本公司发行的“华侨城A”股票。
(二)行权操作要点
1、申报指令
投资者依据券商技术系统的提示,发出认购权证行权的指令,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证券代码:031001
业务类别:行权
委托数量:申报的权证行权数量
委托价格:6.958元
2、投资者需在申报前确认的事项
在发出行权指令前,认购权证投资者应当确认其申报行权的认购权证份数不大于其证券帐户中可动用的认购权证份数,且帐户中有足够的资金。否则,该行权指令作废,投资者需另行申报行权。
3、行权后资金、权证的扣减及标的证券的取得
接到投资者发出的认购权证的行权指令之后,券商扣减投资者证券帐户中的权证可用数量,扣减权证数量等于有效行权委托数量;此外券商还需扣减投资者资金帐户中的资金可用金额,扣减金额=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价格×行权比例。“侨城HQC1”认购权证的行权比例为1:1。
如果行权成功,投资者将于T+1日交收后收到行权所得的标的证券。投资者证券帐户的标的证券增加数量=认购权证有效行权委托数量×行权比例。
(三)权证信息披露联络人
联络人:李珂晖、郭金
联系电话:0755-26936069、0755-26936076、0755-26936055
电子信箱:xg477@vip.163.com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