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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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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23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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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A23版:信息披露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通过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办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
    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华夏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关于光大保德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新增中信金通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兴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酒鬼酒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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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新增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007年1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07年11月19日起,华夏银行开始代理销售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0011)、华夏红利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2011)、华夏稳增基金(基金代码:519029)、华夏优势增长基金(基金代码:000021)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

      一、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华夏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77;

      华夏银行网站:http://www.hxb.com.cn

      2、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二、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自2007年11月19日起,华夏大盘精选基金将有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国泰君安证券、联合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东吴证券、海通证券、中信证券、广发证券、申银万国证券、招商证券、中国银河证券、西南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东方证券、广州证券、国信证券、天同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南京证券、长城证券、湘财证券、国都证券、国联证券、光大证券、东北证券、金元证券、华西证券、齐鲁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世纪证券、平安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海证券、信泰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莞证券、中原证券、国元证券、渤海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上海证券、德邦证券、华林证券、新时代证券、西部证券、安信证券(原“广东证券”)、大同证券等六十一家代销机构。

      自2007年11月19日起,华夏红利基金将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交通银行、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国泰君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中信建投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海通证券、光大证券、南京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东北证券、国都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长城证券、东吴证券、金元证券、湘财证券、华西证券、齐鲁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世纪证券、平安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海证券、信泰证券、中信万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东莞证券、长江证券、中信证券、国联证券、广州证券、渤海证券、西南证券、山西证券、中原证券、国元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上海证券、德邦证券、华林证券、新时代证券、西部证券、安信证券(原“广东证券”)、大同证券等五十九家代销机构。

      自2007年11月19日起,华夏稳增基金将有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广发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光大证券、招商证券、联合证券、海通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东北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信泰证券、齐鲁证券、国都证券、中信金通证券、金元证券、中原证券、南京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西南证券、世纪证券、平安证券、国海证券、湘财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国联证券、第一创业证券、渤海证券、广州证券、国元证券、东莞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上海证券、德邦证券、华林证券、新时代证券、西部证券、大同证券等五十七家代销机构。

      自2007年11月19日起,华夏优势增长基金将有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民生银行、浦发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华夏银行、中国银河证券、国泰君安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广发证券、中信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光大证券、招商证券、联合证券、国信证券、兴业证券、长江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东北证券、中信万通证券、东莞证券、齐鲁证券、国都证券、万联证券、中信金通证券、第一创业证券、西南证券、世纪证券、平安证券、国海证券、湘财证券、国联证券、海通证券、信泰证券、金元证券、广州证券、中银国际证券、南京证券、山西证券、东吴证券、渤海证券、中原证券、国元证券、长城证券、东海证券、国盛证券、上海证券、德邦证券、华林证券、新时代证券、西部证券、安信证券(原“广东证券”)、大同证券等六十一家代销机构。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代销机构信息

      投资者可以通过华夏银行在全国31个城市的各个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开放式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等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苏州、无锡、杭州、温州、重庆、成都、聊城、乌鲁木齐、天津、福州、 呼和浩特、沈阳、大连、济南、烟台、青岛、昆明、玉溪、武汉、太原、石家庄、西安、宁波、南宁、绍兴、常州。

      兴安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证监基金字[2007]314号)和《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等的有关规定,兴安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兴安”)基金管理人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 )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兴安的上市交易,并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7]56号《关于同意兴安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批复》的同意。现将基金终止上市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终止上市基金的基本信息

      基金简称:基金兴安

      交易代码:184718

      基金类型:契约型封闭式基金

      终止上市日:2007年11月22日

      终止上市权利登记日:2007年11月21日,即在2007年11月21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基金兴安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享有基金终止上市后的相关权利。

      二、有关基金终止上市决定的主要内容

      基金兴安于2007年10月25日以现场方式在北京召开持有人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兴安证券投资基金转型有关事项的议案》,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0月26日发布了《关于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的公告》,并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7]314号《关于核准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批复》核准,基金管理人于2007年11月15日发布了《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公告》,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提前终止基金兴安的上市交易,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复[2007]56号《关于同意兴安证券投资基金终止上市并转型为上市开放式基金的批复》的同意。

      三、基金兴安后续事项说明

      (一)基金合同的修订

      基金兴安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名称更名为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原《兴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为《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基金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为准。

      自基金兴安终止上市之日起,基金兴安转型成为上市开放式基金,除集中申购期间外,在基金开放并上市后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LOF平台办理基金份额的日常申购、赎回及二级市场交易业务。

      (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与申购赎回

      1、基金兴安终止上市之后,原基金兴安基金份额仍然登记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系统。在基金上市并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后,投资人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LOF平台办理基金份额的买卖和申购赎回业务。

      2、投资人办理场内申购赎回业务必须通过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办理。原基金兴安基金份额托管在不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资格的证券公司托管单元的,只能进行基金份额的交易,不能进行基金份额的赎回。投资人可以把基金份额转托管至具有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托管单元,或者转托管至可为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注册的场外代销机构,然后办理基金份额的赎回。

      (三)注意事项

      1、基金终止上市交易后,基金开放赎回之前,一般情况下,投资人无法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证券结算系统进行基金交易,也无法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放式基金登记结算系统办理基金赎回,存在一定的流动性风险。

      2、对于已经办理司法冻结、质押登记等限制转移措施的基金份额,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依照有关规定办理限制该基金份额的转移手续。

      (四)基金兴安转型之后的名称与代码使用情况说明

      1、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前,原基金兴安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中国结算深圳证券结算系统中仍使用原名称及代码,简称为“基金兴安”,代码为“184718”。

      2、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原基金兴安名称变更为:“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新简称为“华夏行业”,新代码为“160314”。 华夏行业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开放日常申购赎回并上市之后,投资者均使用新名称和代码办理日常申购、赎回及交易等业务。

      四、相关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天竺空港工业区A区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3号通泰大厦B座8层

      法定代表人:凌新源

      总经理:范勇宏

      电话:(010)88066688

      传真:(010)88066566

      联系人:廖为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肖 钢

      电话:(010)66594977

      传真:(010)66594942

      联系人:宁敏

      (三)基金销售机构(具体名单见基金管理人公告)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或者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咨询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