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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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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1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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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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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11月1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ST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7-69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07年11月15日上午10时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3、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副董事长张霞女士

    6、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总股本871,789,092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14人,代表股数503,677,1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7.78%。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东阳市蓝天白云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提案》。

    表决结果:同意71,656,12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效表决票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汪凌萍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ST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7-70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1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07年11月15日在杭州华侨饭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8名(楼江跃、张霞、陈侠、姚先国、王泽霞、陈昌志、金德钟董事亲自出席会议,柴强董事先生因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姚先国董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副董事长张霞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提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楼江跃先生、金德钟先生回避表决。

    该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公司已于2007年4月成功完成了股权分置改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本公司经自查,认为已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该提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快速增长,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实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采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获得公司发展资金,发行方案具体内容为: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区间为12,000万股(含12,000万股)至18,000万股(含18,000万股),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32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发行费用)。在该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期首日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也根据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3、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等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报价格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4、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6.70元/股。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期首日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确认。

    6、锁定期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项目的后续开发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

    项目内容
    1天都·丽舍花园500,709235,000住宅为主
    2东阳·新天地2#和3#地块51,53840,000住宅为主
    合计552,247275,000-

    注:以上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3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上述项目的资金总需求量为552,247万元,本次拟通过募集资金投入数量为275,000万元,其余部分由企业通过自筹解决。同时,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3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310,000万元,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上述拟投入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拟投入项目的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果募集资金净额超过310,000万元,剩余部分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9、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公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该提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其中包括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以及与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

    2、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

    3、决定并聘请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项;

    4、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5、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实际结果,增加公司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及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6、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锁定上市时间的事宜;

    7、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

    8、如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具体方案作相应调整;

    9、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该项提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天都城项目”后续地块竞标相关事宜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天都城”项目后续土地竞拍事宜的高效进行,公司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天都城项目”后续地块竞标相关事宜。

    该项提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的《关于召开200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2         股票简称:浙江广厦     编号:临2007-71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十二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五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07年11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07年11月15日在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吕育土、邹瑜监事亲自出席,翁银松监事因故未能亲自出席会议,委托邹瑜监事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提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了保障公司主营业务稳健、快速增长,进一步提高公司经营实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董事会经审议,同意采用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获得公司发展资金,发行方案具体内容为: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区间为12,000万股(含12,000万股)至18,000万股(含18,000万股),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32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发行费用)。在该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期首日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也根据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3、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等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具体发行对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

    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在取得发行核准批文后,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发行对象申报价格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

    4、发行方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6.70元/股。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期首日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确认。

    6、锁定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发行对象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7、上市地点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将申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项目的后续开发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

    (万元)

    拟投入募集资金

    金额(万元)

    项目内容
    1天都·丽舍花园500,709235,000住宅为主
    2东阳·新天地2#和3#地块51,53840,000住宅为主
    合计552,247275,000-

    注:以上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3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上述拟投入项目的资金总需求量为552,247万元,本次拟通过募集资金投入数量为275,000万元,其余部分由企业通过自筹解决。同时,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3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310,000万元,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上述拟投入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拟投入项目的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果募集资金净额超过310,000万元,剩余部分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9、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发行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共享。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ST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7-72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定于2007年12月4日上午10时在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召开公司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12月4日上午10时;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7年12月4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股权登记日:2007年11月28日

    三、会议地点:浙江省东阳市蓝天白云会展中心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

    七、会议内容:

    1、《关于受让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提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提案;

    3、关于公司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提案(分项表决);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3)发行对象;

    (4)发行方式;

    (5)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6)锁定期;

    (7)上市地点;

    (8)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9)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提案;

    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提案;

    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的提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天都城项目”后续地块竞标相关事宜的提案;

    8、关于对外投资的提案。提案内容详见2007年11月13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临2007-67号)。

    八、会议出席对象:

    2007年11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股东、公司全体董、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九、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07年11月29日、30日(上午9:00至11:30,13:30至17:00)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玉古路166号广厦集团大楼九楼

    邮    编:310013

    电    话:0571-87969988-1221

    传    真:0571-85125355

    联 系 人:张霞、邹瑜、吴鑫

    十、参与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本次会议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07年12月4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操作流程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提案数量说明
    738052广厦投票18A股

    (2)表决提案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会议议案序号,情况如下表:

        

        

        

        

        

        

        

        

        

        

        

        

        

        

        

        

        

        

        

        

        

        

        

        

        

        

        

        

        

        

        

        

        

        

        

        

        

        

        

        

        

        

        

        

        

        

        

        

        

        

        

        

        

        

        

        

        

        

        

        

        

        

        

        

        

        

        

        

        

        

        

        

        

        

        

        

        

        

        

        

    公司

    简称

    提案

    序号

    提案内容对应申

    报价格

    广厦投票 总提案99.00元
    广厦投票1《关于受让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提案》1.00元
    广厦投票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提案》2.00元
    广厦投票3《关于公司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提案》3.00元
    广厦投票4逐项表决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4.00元
    广厦投票5逐项表决二: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5.00元
    广厦投票6逐项表决三:发行对象6.00元
    广厦投票7逐项表决四:发行方式7.00元
    广厦投票8逐项表决五: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8.00元
    广厦投票9逐项表决六:锁定期9.00元
    广厦投票10逐项表决七:上市地点10.00元
    广厦投票11逐项表决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11.00元
    广厦投票12逐项表决九: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12.00元
    广厦投票13逐项表决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13.00元
    广厦投票1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提案》14.00元
    广厦投票1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提案》15.00元
    广厦投票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的提案》16.00元
    广厦投票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天都城项目”后续地块竞标相关事宜的提案》17.00元
    广厦投票18《关于对外投资的提案》18.00元

    (3)表决意见

    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738052买入同意1股
    738052买入反对2股
    738052买入弃权3股

    (4)投票举例

    ①股权登记日持有“*ST广厦”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全部的提案都表示同意,则只需对总提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052买入99.00元1股

    ②股权登记日持有“*ST广厦”A股的沪市投资者,对《关于受让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提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申报价格申报股数
    738052买入1.00元1股

    如某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拟投反对票或弃权票,只需将前款所述的申报数改为2股或3股,其它内容相同。

    3、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在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方式中只能选择一种行使表决权。

    对于重复投票,以现场表决为准。

    (2)通过交易系统对提案投票时,对同一提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

    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十一、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个人)出席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权限:

        

        

        

        

        

        

        

        

        

        

        

        

        

        

        

        

        

        

        

        

        

        

        

        

        

        

        

        

        

        

        

        

        

        

        

        

        

        

        

        

        

        

        

        

        

        

        

        

        

        

        

        

        

        

        

        

        

        

        

        

        

        

        

        

        

        

        

        

        

        

        

        

        

        

        

        

        

        

        

        

        

        

        

        

        

        

        

        

        

        

        

        

        

        

        

    议案

    序号

    提案内容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受让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持有的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10%股权的提案》   
    2《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提案》   
    3《关于公司200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提案》   
    4逐项表决一: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5逐项表决二: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6逐项表决三:发行对象   
    7逐项表决四:发行方式   
    8逐项表决五: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9逐项表决六:锁定期   
    10逐项表决七:上市地点   
    11逐项表决八: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12逐项表决九: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13逐项表决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1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提案》   
    15《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说明的提案》   
    16《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的提案》   
    1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天都城项目”后续地块竞标相关事宜的提案》   
    18《关于对外投资的提案》   

    如有临时提案,受托人(有/无)权对临时提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日期:                 本委托书有限期限至             日止。

    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印有效;

    2、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3、委托人应对受托人的权限予以明确,受托人是否可以按自己意思进行表决;若否,请在委托人权限中填写对各个审议事项表决。

    证券代码:600052   证券简称:*ST广厦    公告编号:临2007-73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称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提案中的含义如下:

    龙翔大厦: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天都实业: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受让龙翔大厦持有的天都实业10%的股权,交易价格为8,000万元。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已审议通过了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楼江跃先生、金德钟先生回避表决。本次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本次交易,有利于整合公司资产,有利于“天都城”后续项目开发。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拟受让龙翔大厦持有的天都实业10%的股权。楼忠福先生为本公司和龙翔大厦的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名 称浙江龙翔大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壹仟万元
    注 册 地杭州市延安路298号
    注册时间1996年12月4日
    法定代表人楼忠福
    主要经营范围写字楼出租及配套服务,仓储及服务,洗衣服务,理发、生活美容服务,副食品、冷冻饮品、中式餐、服装、化妆品、皮鞋、箱包销售,国产卷烟零售,市场经营管理,停车服务(有效期至2008年12月31日),物业管理。

    三、关联交易标的有关情况

    本次受让的资产如下:

    龙翔大厦持有的天都实业10%的股权。

        

        

        

        

        

        

        

        

        

        

        

        

        

        

    名 称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贰亿元
    注 册 地杭州余杭区白云大道339号经济开发区(星桥)
    注册时间1998年8月3日
    法定代表人何勇
    主要经营范围旅游(不含旅行社经营业务)、花卉、苗木、蔬果的种植,销售;房地产开发及物业管理(凭资质证)。含下属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其他无须报经审批的一切合法项目。

    天都实业2007年9月30日的资产、负债状况及经营业绩见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2007年9月(1-9月)
    营业收入18,647.17
    营业成本12,679.71
    利润总额-2,036.42
    净 利 润-2,453.10
    总 资 产158,566.86
    总 负 债143,073.82
    净 资 产15,493.04
    预收帐款56,995.29

    以2007年9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天都实业的评估结果如下:

    单位:元

        

        

        

        

        

        

        

        

        

        

        

        

        

        

        

        

    资产项目帐面净值调整后帐面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1,585,685,500.751,586,365,080.182,349,550,138.19
    负债总计1,430,734,295.431,431,413,874.861,547,451,036.61
    净 资 产154,951,205.32154,951,205.32802,099,101.58

    2、本次受让的资产无设定担保、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的事项。

    四、本项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交易合同的主要内容

    协议当事人:本公司、龙翔大厦

    协议签署日期: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署

    交易标的:龙翔大厦持有的天都实业10%的股权

    交易价格:根据浙江东方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浙东评报字[2007]第118号资产评估报告书,天都实业截止2007年9月30日的净资产评估值为802,099,101.58元。本次受让天都实业1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8,000万元。

    成交价格的依据:根据交易标的评估价值协商确定。

    公司支出款项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协议生效条件:经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关联交易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交易,有利于整合公司资产,有利于“天都城”后续项目的开发。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天都实业100%的股权。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该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有关法律的有关规定;该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该关联交易有利于整合公司资产,有利于天都城后续项目的开发,便于公司房地产业务的专业集中管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天都实业的审计报告;

    4、天都实业的评估报告。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二OO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释 义

    在本预案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本公司/浙江广厦指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广厦控股/控股股东指广厦控股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都实业指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
    蓝天白云指东阳市蓝天白云置业有限公司
    本预案指浙江广厦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本次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指浙江广厦2007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为
    元/万元/亿元指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定价基准日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概要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和目的

    1、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背景

    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系经浙江省股份制试点协调小组浙股(1992)55号文批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于1993年7月13日在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注册号为330000100095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中国证监会发行字(1997)89号、90号文核准,浙江广厦于1997年4月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3,5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并于1997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股票代码为600052。后经历次变更,公司现有总股本871,789,092股,其中非受限流通股份306,633,600股。

    2001年末,公司进行了重大资产重组,主营业务由原来的建筑工程施工变更为房地产开发和销售。2007年3月,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42号文件批准,公司向广厦控股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705万股,广厦控股以其持有的通和置业投资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和广厦(南京)房地产投资实业有限公司35%的股权认购,实现了公司在房地产行业的超常规扩张。经过上述两次重大资产重组后,公司的房地产开发和销售主业得到了加强,公司具备了可持续增长的条件。

    由于房地产行业开发周期长、资金投入大,对土地、利率、税收等宏观政策敏感性高。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健康持续发展必须有充足的土地储备、良好的融资能力和财务结构。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目的

    为进一步增加公司土地储备,优化公司的资本结构,降低财务成本,进而增强公司综合竞争力,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公司价值,公司拟向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12,000万股(含12,000万股)至18,000万股(含18,000万股)股票,特定投资者以现金认购。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分别用于天都丽舍花园和东阳新天地2#、3#地块项目的开发,同时用部分募集资金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上述项目的实施将提高公司未来3-5年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盈利的稳定性,提升了公司的综合竞争力。而本次发行机构投资者的引入,将改善和优化了公司股权结构和投资者结构,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

    (二)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等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数量、限售期

    1、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2、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区间为12,000万股(含12,000万股)至18,000万股(含18,000万股),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32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发行费用)。在该范围内,具体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与保荐机构协商确定。

    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期首日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数量也根据本次募集资金规模与除权除息后的发行底价作相应调整。

    3、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择机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4、定价基准日和定价方式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16.70元/股。若本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期首日间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价格进行除权除息处理。本次发行以竞价方式确定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具体发行价格和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和保荐机构根据价格优先的原则确认。

    5、锁定期

    发行对象认购的本次发行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

    (四)募集资金投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项目的后续开发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项目内容
    1天都·丽舍花园500,709235,000住宅为主
    2东阳·新天地2#和3#地块51,53840,000住宅为主
    合计552,247275,000-

    注:以上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3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五)本次发行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及其他合格投资者等特定投资者,发行对象不超过十名。特定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截至2007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87,178.91万股,其中,第一大股东广厦控股持有公司33,705万股,持股比例为38.66%,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49.75%的股份。

    假定本次发行最终发行18,000万股,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总股本为10,5178.91万股,楼忠福先生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的股权下降到41.23%,仍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

    (七)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以及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本次发行方案已于2007年11月15日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发行方案在获得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需向中国证监会进行申报并需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二、 董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1)项目的后续开发

        

        

        

        

        

        

        

        

        

        

        

        

        

        

        

        

        

        

        

    序号项目名称项目总投资(万元)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万元)项目内容
    1天都·丽舍花园500,709235,000住宅为主
    2东阳·新天地2#和3#地块51,53840,000住宅为主
    合计552,247275,000-

    注:以上项目名称为暂定名称

    (2)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拟投入募集资金35,000万元,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上述项目的资金总需求量为552,247万元,本次拟通过募集资金投入数量为275,000万元,其余部分由企业通过自筹方式解决。同时,公司拟投入募集资金35,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310,000万元,则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在不改变上述拟投入项目的前提下,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拟投入项目的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如果募集资金净额超过310,000万元,剩余部分继续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1、天都丽舍花园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天都丽舍花园项目是天都城项目的一部分,由公司控股子公司浙江天都实业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天都城项目位于杭州东北部余杭星桥镇,毗邻绕城高速公路和沪杭甬高速,距离杭州市中心15公里,距离320国道和杭州外环路均在2-3公里内。项目依山傍水,自然环境优美,利用山坡地和拆迁量较小的平地,用地条件优越。天都城规划占地面积7000余亩,总建筑面积480万平方米,规划居住人口近10万人,是以法兰西文化为城市文化的新城区。项目规划建有天都公园、天都国际度假酒店、香榭里大街、天都广场、欢乐广场以及交通、商业、教育、运动、娱乐等齐全的配套,采取名校和名医院策略,目标是建成一座21世纪的小康居住生活示范城和最具现代文明水准的新城。天都城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已通过杭州市规划局审批。目前该项目的“香榭花园”和“爱丽山庄”正在开发建设之中,天都公园、天都国际度假酒店和天都广场均以投入使用。

    天都丽舍花园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14,84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23万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10.46万平方米,项目物业类型为普通高层住宅。项目分二期开发,一期为天禧苑和天祥苑,总建筑面积67.81万平方米,计划2008中期开工,2009年年底开始销售,2011年开始陆续交付使用,2012年全部竣工。二期为天明苑和天韵苑,总建筑面积61.42万平方米,计划2009年年底开工,2011年开始销售,2012年开始陆续交付使用,2013年全部竣工。

    (2)项目批文取得情况

    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全部9块项目用地已经分别与杭州市国土资源局余杭分局签了余土合(净)字【2007】101、余土合(净)字【2007】102、余土合(净)字【2007】103、余土合(净)字【2007】104、余土合(净)字【2007】107、余土合(净)字【2007】111、余土合(净)字【2007】112、余土合(净)字【2007】113和余土合(净)字【2007】114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资格文件将根据项目的开发进度陆续办理。

    (3)项目投资估算

    本项目预计总投资50.07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及契税19.06亿元,建安成本28.33亿元,期间费用2.68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投入23.50亿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

    (4)项目发展前景

    随着《杭州市居住区发展规划》和《天都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完成,天都城和周边各规划单元的城市功能关系得到了明确。根据规划,余杭将建成杭州城市东北部集生态、休闲、产业、居住为一体的“重要卫星城”,集聚人口40万左右,形成杭州东北部核心居住区。而位于新城中心的天都城成为杭州城市东北部卫星城的核心区域。这意味着天都城被完整纳入大杭州城市发展的规划,从原先理念中趋向单独的“卫星城”"概念,回归到“城市化模式”的居住中心。目前,连接天都城和杭州主城的临丁路已经建成,将于2007年底建成的留石、秋石快速路,使得天都城到主城只需15分钟的车程,同时杭州主城区和余杭区市政公交一体化也将稳步推进。

    经过六年的开发,天都城目前初具规模。已建成50万平米香榭里社区、1500亩的天都公园、天都国际度假酒店,同时将实行名校和名医院策略,目标是建成一座21世纪的小康居住生活示范城。

    杭州主城区可供给的土地日益趋少,房价逐年上升,主城区房价均价基本在万元以上,部分区域已高达2万元/平方米。天都城秉着“销售价格相对较低,物业质量保持不变”的经营理念,客户定位为“中等收入、对居住环境具有较高要求的人口”,其在销售上不断取得佳绩,如天都城天湖苑、天河苑、天风苑、天泉苑、天月苑开盘销售都获得不俗的业绩,各楼盘销售率均在95%以上。2007年9月1日开盘的天星苑2#、4#楼,开盘当天完成90%销售。本项目为天都城项目的组成部分,借助公司前期的投入及开拓,项目具备良好的发展前景。

    (5)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金额(万元)
    总销售收入725,641
    营业税金及附加40,636
    开发成本473,913
    期间费用26,796
    项目净利138,222
    平均销售净利率(静态)19.05%
    投资收益率(静态)25.53%

    2、东阳新天地2#、3#地块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东阳新天地2#、3#地块项目由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东阳市蓝天白云置业有限公司实施。项目位于东阳市西部,其中2号地块北靠规划居住区,南临孔山景区,东侧为付店村;相邻的3号地块南临杨大村,西靠西三路,北侧与义东公路相隔。

    东阳新天地2#、3#地块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51,782平方米,项目地块涉及的容积率为0.82至0.83,绿地率为42.50%至45.50%,项目拟开发的物业类型为三层双拼和独立别墅,总建筑面积为124,900平方米。预计开工时间为2008年4月,2009年开始销售, 2010年7月陆续交付,2011年全部竣工。

    (2)项目批文取得情况

    公司通过公开招投标取得该项目开发权,全部项目用地已经取得了东阳市国用(2007)第2-92号和东阳市国用(2007)第2-93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及其他资格文件根据项目的开发进度陆续办理。

    (3)项目投资估算

    预计项目总投资5.16亿元,其中:土地出让金及契税1.39亿元,建安成本3.08亿元,期间费用0.69亿元。本次募集资金投入4亿元,项目资金不足部分,公司将利用自筹资金解决。

    (4)项目发展前景

    东阳新天地2#、3#地块项目位于东阳市白云街道。白云街道地处东阳市西大门,毗邻义乌市。东义线、东永线、东嵊线贯穿全境,交通便捷,区位优势突出,为东阳经济开发区所在地,距义乌市中心20分钟车程。区内有西城、服装、小商品三大工业园区,正在开发中的“东阳新天地项目”规划471.38公顷,预计总建筑面积140万平方米,是集旅游、休闲健身、教育居住等为一体的高尚生活区,其规模为浙中之最,“东阳新天地项目”是东阳市实施“西延、北进、南连、东扩”城市发展战略,加快城市化进程的一项重点工程。

    项目周边有高度集聚的人口和强有力的经济支撑,已形成强劲的住房消费需求,但缺乏真正意义上的高尚居住社区。本项目项目的建设将有力地提升东阳及义乌房地产项目的开发档次,较好地迎合当地高端消费人群对高档别墅类房地产项目的需求,项目发展前景看好。

    东阳新天地项目以“浙中地区最高级的高尚居住社区”为建设定位,致力于开发具有优美环境景观、大面积花园庭院、高级物业管理、完善配套服务的高档别墅类住宅项目。本次“2号”、“3号”地块位于“东阳新天地”整体项目的西北侧,与正开发的“江南紫荆庄园”紧倚,其结合万国建筑博览城现有的白云文化城、白云会展中心等,以其优美的自然环境、高档的品味与文化氛围、优越的区域环境、便捷的对外交通和齐全的配套实施。

    从目前的各项政策看,政府对别墅、排屋等用地的审批趋于严格,导致今后市场上这类商品将出现稀缺,但是另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经济的富裕,别墅、排屋物业有较强需求,需求的旺盛将给该项目带来较好的收益率。

    (5)项目效益分析

        

        

        

        

        

        

        

        

        

        

        

        

        

        

        

        

    项目总额(万元)
    总销售收入112,475
    营业税金及附加19,458
    开发成本44,668
    期间费用6,870
    项目净利31,110
    平均销售净利率(静态)27.66%
    投资收益率(静态)43.82%

    3、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必要性

    截止2007年9月30日公司的资产负债率85.44%(合并报表口径),银行借款为293,070万元,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和大量的银行借款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居高不下,公司债务融资的能力受到一定的限制。

    另一方面,由于房地产行业前期资金投入较大,现金流入滞后,因此需要大量的流动资金作为保障,公司未来开发项目众多,流动资金投入较大。

    本次募集资金3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后,将有效降低公司资产负债比率,防范财务风险,提高盈利能力。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公司章程、股东结构、高管人员结构及业务结构的变动情况

    1、对主营业务的影响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房地产项目的开发,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主营业务发生变化。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提高公司未来3-5年的盈利水平,增强公司盈利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2、公司章程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本将会相应扩大。因此,公司将在完成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根据股本的实际变化情况对公司章程的相应部分进行修改,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除此之外,公司暂无其他调整或修改公司章程的计划。

    3、对股东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将增加12,000万股至18,000万股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具体数量根据发行结果确定)。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忠福先生在本次发行后仍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合计控制公司41.23%的股权(按发行18,000万股计算),公司实际控制权没有发生变更。

    4、对高管人员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不会对高管人员进行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不会导致高管人员的结构发生变动。

    5、对公司业务收入结构的影响

         目前,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房地产开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将进一步扩大公司房地产开发规模,提高公司房地产业务销售收入的比例。

    (二)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盈利能力及现金流量的变动情况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成为公司未来3-5年的盈利增长点。本次发行将增强公司盈利的稳定性,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资产和净资产将相应增加,降低了公司资产负债率,改善了财务结构,提高了公司运用债务融资的能力。而随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2009年开始预售,逐步实现资金的回笼,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将进一步增加。

    (三)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变化情况

    1、公司本次发行后,本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人之间的业务关系、管理关系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2、公司本次发行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如产生关联交易的,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程序,并进行信息披露。

    3、公司不会因为本次发行而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产生同业竞争。

    (四)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是否存在占用公司资金和资产情况

    本次发行后,不存在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的资金、资产的情形。

    (五)本次发行后,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公司对外担保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履行相应授权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违规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会因本次发行产生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

    (六)上市公司的负债结构是否合理,是否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是否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截止2007年9月30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口径的资产负债率为85.44%,银行借款为293,070万元,较高的资产负债率和大量的银行借款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居高不下。

    本次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降低到64.88%(按募集资金净额310,000万元计算),公司的财务结构得到优化,盈利能力得到提升。公司不存在通过本次发行大量增加负债(包括或有负债)的情况,不存在负债比例过低、财务成本不合理的情形

    (下转A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