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指期货推出的契机下,期货市场的整个市场体系与制度架构将面临前所未有的大调整和大变局。所有金融机构都将直面股指期货带来的挑战与机遇,任何金融市场参与方都将无法置身事外。探索与构建一个银、证、期畅通互联的合作体系是当前股指期货即将推出时所面临的首要问题”。北京工商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胡俞越教授在出席上周在重庆举行的“第二届中国期货研究峰会”时如此表示。
胡俞越认为,从世界上多数拥有发达期货市场的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股指期货交易在任何一个地方都可以称为一场“金融盛宴”。股指期货推出后,期货公司的盈利能力与现今相比,将有天壤之别。因此,期货公司应当借此难得的市场机遇,与券商、基金、保险、信托和银行等金融机构达成广泛的战略联盟,共谋发展,形成一种围绕股指期货的共赢机制。
对于如何开展股指期货业务的合作,胡俞越分析,券商和银行营业网点众多,客户资源丰富,研发力量较强;而期货公司则拥有一批专业的风险管理人员、熟悉期货独特的交易机制、文化和规则,对风险有较强的识别和化解能力,因此双方在人才、资金、管理等方面完全可以实现优势互补。他还列举了银、证、期合作能够实现的“八大共享”,包括共享营业场所、共享技术系统、共享分销系统、共享客户资源、共享研发资源、共享服务资源、共享管理经验和共享结算渠道。
在多方合作的形式上,胡俞越认为股权合作只是其中的重要方式之一,但并非唯一方式,还有诸如协议合作、多边合作等,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多样化选择。
“股指期货催生金融市场进入混业经营时代,由此带来的一系列问题也需要认真思考,”对此,胡俞越表示,由于券商与期货公司的盈利模式不同所引发的券商营业部的“居间人”问题、金融市场“一站式”服务对接中所面临的“T+1与T+0矛盾”、资金划拨效率、证期账户融合等问题以及监管职权的划分与制衡问题等等都值得市场和管理层深入探究。
胡俞越还指出,在目前“一行三会”分业监管的思路下,为了避免监管真空与监管重叠的问题,必须要完善各金融当局间的协调机制。他建议,由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银监会和保监会等有关部门建立金融衍生品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形成多层次的监管协调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