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益分配方案
每10份基金份额派发现金红利8.15元
二、收益分配时间
1、权益登记日、除息日:2007年11月21日
2、红利发放日:2007年11月22日
三、收益分配对象
权益登记日在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
四、收益发放办法
投资者的红利款将于2007年11月22日自基金托管账户划出。
五、有关税收和费用的说明
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2002]128号),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2、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六、提示
1、本基金在保本期内收益分配采用现金方式,不进行红利再投资。
2、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赎回及转换转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享有本次分红权益,权益登记日当日申请申购及转换转入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将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七、咨询办法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了解有关本基金详情: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jsfund.cn,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 (010)65185566。
2、基金代销机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北京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平安银行、中信建投证券、海通证券、国泰君安证券、中国银河证券、兴业证券、联合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东吴证券、国信证券、广发证券、长城证券、平安证券、北京证券、民生证券、光大证券、东方证券、渤海证券、国元证券、长江证券、浙商证券、上海证券、中信万通证券、山西证券、财富证券、中信证券、国海证券、国都证券、恒泰证券、华西证券、东北证券、南京证券(含承接西北证券)、江南证券、德邦证券、东海证券、宏源证券、湘财证券、世纪证券、金元证券、西部证券、国联证券、中银国际证券、中信金通证券、申银万国证券、国盛证券、广州证券、信泰证券、安信证券(含广东证券营业网点)、中原证券。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