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冻结公告
2007年11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306 股票简称:商业城 编号:临2007—032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股权解除冻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连带责任。
本公司控股股东沈阳商业城(集团)与交通银行沈阳分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年6月18日将沈阳商业城(集团)持有的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予以冻结。
本公司日前收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获悉2007年11月16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上述被冻结的股权2000万股中的1300万股解除冻结,同时将上述冻结股权中的700万股扣划给深圳市菲尔普斯电子有限公司。
关于本次股权冻结、扣划的相关情况见本公司刊登在中证报、上证报及上交所网站上的公告。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