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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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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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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5版:信息披露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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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2007年11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长力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35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7年11月19日9:00

      2、会议地点:南昌市青山湖区南钢路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会议召集: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副董事长李其祥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本次股东大会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人,代表股份数 477,336,996股,占公司总股本684489729的69.74%。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赞成477,336,9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1、原条款: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修改后: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2、原条款: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三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修改后:第一百三十七条 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三至五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赞成477,336,9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根据《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经协商,公司同意:续聘广东恒信德律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审计机构,2007年度报告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40万元。

      (三)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江西长力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赞成477,336,996股,反对0股,弃权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同意继续为长力汽车在招商银行南昌阳明路支行的综合授信壹仟万元、中国农业银行南昌市青山湖支行的综合授信贰仟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银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刘文艳

      (三)结论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等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份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0507         证券简称:长力股份         编号:临2007-036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1月13日分别以专人送达与网络电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1月19日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1人,亲自出席董事7人。董事傅民安、黄宪辉、马鸣图、才让因公未能出席会议,但已审阅会议审议事项。董事长傅民安委托副董事长李其祥代投赞成票,副董事长黄宪辉委托董事上官勤胜代投赞成票,独立董事马鸣图委托独立董事胡宇辰代投赞成票,独立董事才让委托独立董事辛全东代投赞成票。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李其祥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一致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福建鹭岛海鸥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福建鹭岛海鸥实业有限公司(下称“福建海鸥”)成立于2004年6月8日,注册资本7000万元,主要从事批发、零售钢材、铁合金材料、五金交电、机电设备等业务,系我公司控股子公司(间接控股100%)。

      截止2007年10月,福建海鸥的资产总额为11948.21万元,负债总额为4036.28万元,净资产为7911.93万,资产负债率为33.78%。(以上数据未经审计)2007年5月14日,公司2006年度股东大会同意为福建海鸥在交通银行厦门海天支行一年期短期流动资金借款人民币2500万元提供担保,但因该笔担保的授信条件发生了改变,使得该笔担保未能履行。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福建海鸥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2500万元。结合自身资信状况及银行授信的有关规定,福建海鸥请求公司为其提供担保,期限一年。

      鉴于福建海鸥目前的经营状况良好,资产负债率较低,公司同意为福建海鸥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银行承兑汇票2500万元提供担保,期限为一年。

      到目前为止,公司累计对外提供担保总额仍为188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1.89%。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0日

      证券代码:600507     股票简称:长力股份     编号:临2007—037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二大股东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

      办理注销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从第二大股东江西汽车板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板簧公司”)获悉,板簧公司已收悉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权变动的批复》(赣国资产权字[2007]356号),批文主要内容是:鉴于板簧公司即将注销,同意由其股东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和江铃汽车集团公司共同承继其所持有的本公司15368.7748万股股权,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45%,其中限售流通股12609.0481万股,流通股2759.7267万股。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承继上述股权中的15333.4266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4%,其中限售流通股12609.0481万股,流通股2724.3785万股。江铃汽车集团公司承继上述股权中的35.3482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05%,全部为流通股。

      上述涉及本公司股权的处置方案所触发的南昌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总股本的46.55%)要约收购义务尚须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豁免。

      本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昌长力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