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的公告
2007年11月2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22 股票简称:*ST沧化 编号:临2007-067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破产清算的公告
本公司破产管理人、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9日接到控股股东河北沧州化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沧化集团)转来的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7)沧民破字第5-11号《民事裁定书》,《民事裁定书》认为:沧化集团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宣告沧化集团破产清算;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沧化集团的破产清算将导致其持有的公司14342万股限售流通股股权的处置及归属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将根据沧化集团清算、破产进程履行相关公告义务。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沧州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