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召开公司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7年11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合作,以公司所属“三桥一路”的收费权为质押在2007-2010年期间发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为降低公司融资成本,改善财务结构,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浦东发展银行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合作,以公司所属“三桥一路”(嘉陵江牛角沱大桥、长江石板坡大桥、嘉陵江石门大桥、南山旅游公告)的收费权为质押在2007年-2010年期间发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1、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将“三桥一路”收费权质押给浦发银行,作为浦发银行向我司提供4年期5亿元备用贷款额度的担保。
2、2007年计划发行额度4.5亿元,2008年计划发行额度3.3亿元,2009年计划发行额度2亿元,2010年计划发行额度1亿元。2007年融资总成本可比目前银行同期贷款利率约低1.45个百分点,降低财务费用约653万元。以后各年融资成本可比同期银行贷款利率降低1-1.5个百分点。
二、根据《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暂行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5年第2号”的相关规定,本次理财产品拟由重庆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担任受托人,公司将按理财资金总额的0.2%向重庆国投支付信托贷款的相关信托管理费及监管部门登记费共计90万元(含在融资成本内),涉及关联关系,相关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会议时间、地点:
会议时间:2007年12月5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2、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审议《关于以公司所属“三桥一路”的收费权为质押在2007-2010年期间发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3、会议出席对象:
1)2007年11月2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聘任律师。
4、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股东帐户卡、持股凭证、本人身份证;
3)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人上海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
4)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5)登记时间:2007年12月4日
联系地址:重庆南坪经济技术开发区丹龙路11号;
邮政编码:400060
联 系 人:刘爽朗先生
联系电话:023-62803632
联系传真:023-62909387
5、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及授权代理人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19日
附:
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人出席重庆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理行使表决权。本人已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了解了公司有关审议事项及内容,表决意见如下:
序号 | 代理事项 | 代理权限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以公司所属“三桥一路”的收费权为质押在2007-2010年期间发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
委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签章: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单位名称): 受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签字:
注明:此“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报纸裁剪均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