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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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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成股权划归国中水务 S*ST黑龙重生
    2007年11月2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见习记者 徐锐

      

      经历数月谈判,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中水务”)入主S*ST黑龙终于尘埃落定。而随着公司70.21%国有股股权划归到国中水务名下,已暂停上市一年有余的S*ST黑龙也将借此重生,并转型为从事国内水务投资、建设及运营管理的综合类水业企业。

      S*ST黑龙今日发布的《收购报告书》显示,根据双方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及股份转让补充协议,国中水务将以4.2亿元的价格收购黑龙集团持有的S*ST黑龙国有法人股22972.5万股,占S*ST黑龙总股本的70.21%。同时,因国中水务在收购后持股比例已超出30%,触发全面要约收购义务,因此,本次收购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收购豁免要约的批准后方可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本次收购是与S*ST黑龙资产重组、股权分置改革、恢复上市申请同时进行,互为前提,一并解决的整体方案,因此国中水务将依据进度分四个步骤向黑龙集团支付拟转让股份的上述对价款。而在本次股份转让获得了相关权力部门的批准后,国中水务还将采取债务豁免的方式,豁免S*ST黑龙因收购三项水务资产对收购方的债务,并以此作为S*ST黑龙的股改对价。

      国中水务表示,在S*ST黑龙恢复上市后,要将其作为国中水务一个独立、持久发展环保水务的平台,继承国中水务的发展战略及行业发展成功的经验积累,借助国内资本市场来进一步加大对水务行业的投资力度,将水务业做大做强。其同时强调称,在本次收购完成后,不排除以后为扩充上市公司资产规模、增强公司盈利能力,而采用资产或现金方式认购上市公司定向增发新股从而向上市公司注入优质资产的安排。

      据了解,本次收购的进行尚需国资委、商务部及证监会等部门的批准或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