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南京轻纺产业(集团)有限公司【2007】字第129号《关于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列入污染搬迁企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文件精神,我公司已被列入应实施污染搬迁企业名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规定》的要求,现将污染搬迁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实施搬迁工作的范围及完成时间
根据《通知》的要求,公司位于南京市栖霞区燕子矶伏家场生产厂区的公司本部以及控股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南京金羚纸业有限公司的全部生产设施应于2007年底前实施搬迁工作。
二、实施搬迁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影响及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一贯重视环保治理工作,根据国家对环境保护的总体要求,结合粘胶行业发展的趋势,制订了企业可持续发展战略规划并付诸实施。
公司于2002年收购了位于江苏盐城大丰海洋经济综合开发区内的大丰化纤厂的全部生产经营性资产设立了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生产粘胶纤维制造用棉浆粕;该公司拥有工业用地1421亩,现尚有600亩土地可供使用;
公司还于2003年在江苏六合南京化学工业园红山精细化工园投资设立了南京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生产差别化粘胶长丝;该公司2004年在工业园区购买了工业用土地985.3亩,现尚有500亩土地可供使用;
公司在上述两区域内均建有配套齐全的水、电、汽、冷等公用工程,可满足搬迁企业的生产需要。
(一)目前公司拥有如下生产能力:
1、棉浆粕:50,000吨/年
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30,000吨/年,南京金羚纸业有限公司20,000吨/年
2、粘胶长丝:20,000吨/年
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10,000吨/年,公司本部10,000吨/年
3、粘胶短纤维:30,000吨/年
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拥有30,000吨/年的粘胶短纤维生产能力
4、自来水:
南京化纤自来水分厂拥有15万吨/日的供水能力
(二)根据企业发展总体战略,公司统筹规划制订了以下搬迁工作方案:
1、公司本部粘胶长丝部分迁入法伯耳纺织有限公司。搬迁工作将于2007年12月开始启动,搬迁工作预计投入资金30,000万元,资金来源由原厂址土地变现解决;预计2008年内完成全部搬迁工作并投入试生产。
2、南京金羚纸业有限公司、南京维卡纤维有限公司分别迁入江苏金羚纸业有限公司。搬迁工作将于2007年12月开始启动,搬迁工作预计投入资金20,000万元,资金来源由原厂址土地变现解决;预计2008年内完成全部搬迁工作并投入试生产。
三、实施搬迁工作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根据搬迁工作方案,公司将在2008年度内完成全部搬迁工作。依据相关规定,搬迁企业在搬迁期间所发生的搬迁费用从搬迁收入(包括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中扣除,预计搬迁工作的实施对公司的整体业绩不会产生很大影响。
四、市政府对公司实施搬迁事宜给予以下支持:
1、公司原址工业用地36万平方米转为开发用地,出让收益用于搬迁。
2、市政府在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期间给予:
(1)、给予4500万元的贷款贴息;
(2)、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给予等额补助;
(3)、搬迁新建项目有关市权建设规费予以全免;
以上政策用于帮助企业解决搬迁中资产损失、职工安置分流、新项目建设等实际困难。
五、搬迁工作未尽事宜公司将根据搬迁工作实施的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十一月二十日
股票简称:南京化纤 股票代码:600889 编号:临2007-022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财政贴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南京市财政局拔付的用于企业搬迁的贷款贴息1500万元。截止目前公司已累计收到南京市财政局给予的贷款贴息补助3500万元。
南京化纤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