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专家:打新产品也存在风险成本
2007年11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上海浦发银行哈尔滨分行高级理财经理、国际金融理财师李智海说,新股申购类理财产品作为短期理财产品多数不可提前支取、不能质押贷款,投资者应当首先意识到它的流动性风险。投资者签约一旦生效,就必须在产品到期后才能取出,如果这期间急于用钱就会遇到不少麻烦。而市场上另一类可提前支取的“打新”类理财产品,由于可提前支取,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则相对较低。
同时,新股申购类理财产品合同上一般约定是非保本浮动收益,就意味着存在本金风险。此外,基金和股票按交易额来收取手续费,打新类理财产品一般都是在收益中扣除,按照收益比例收取或者是在达到一定收益率等条件下由管理方按收益的一定百分比收取费用。因此,投资新股类理财产品也要因人、因需而定,经过全面权衡分析后再做投资决定。(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