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稽核检查处罚规定》20日起废止
2007年11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苗燕
中国人民银行、监察部11月15日签发决定,《金融稽核检查处罚规定》(银发〔1989〕136号文印发)自20日印发公布之日起废止。
记者从央行了解到,1989年制定该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监督各类金融机构及有关人员严格执行国家的金融法律、法规及政策,维护金融秩序,促进金融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健康发展。但随着央行监管职能的移交,目前,对各类金融机构的监管权限已移交至银监会。所以该规定已无存在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