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正电机”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14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网下配售不超过400万股,即本次发行数量的20%;网上发行数量为本次发行总量减去网下最终发行量。
3、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
4、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11月22日(T-6日)至2007年11月27日(T-3日)期间,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现场推介。只有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要求的询价对象方可参加路演推介,有意参加初步询价和推介的询价对象可以自主选择在上海、深圳或北京参加现场推介会。
5、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必须为截至2007年11月27日(T-3日)15: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询价对象。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年11月27日(T-3日)15: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方可参与网下配售。
6、本次发行网下配售和网上发行同步进行。具体时间为:网下配售的申购时间为2007年11月29日(T-1日)9:00至17:00及2007年11月30日(T日)9:00至15:00;网上发行时间为2007年11月30日(T日)9:30至11:30、13:00至15:00,敬请投资者关注。
7、初步询价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27日(T-3日)15:00时(以保荐人(主承销商)收到传真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8、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9、本公告仅对本次发行中有关初步询价的事宜进行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仔细阅读2007年11月22日登载于巨潮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招股意向书全文,招股意向书摘要同时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
一、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T-6 | 11月22日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和《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开始向询价对象进行初步询价,开始预路演 |
T-3 | 11月27日 | 向询价对象初步询价截止日,预路演结束 |
T-2 | 11月28日 | 确定发行价格,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T-1 | 11月29日 |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网下网上发行公告》,网下申购缴款起始日,网上路演 |
T | 11月30日 | 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
T+1 | 12月3日 | 网上网下申购资金验资 |
T+2 | 12月4日 | 刊登《网下配售结果公告》、《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申购资金退款,摇号抽签 |
T+3 | 12月5日 | 刊登《网上中签结果公告》,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注: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本次发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二、初步询价和推介的具体安排
中信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期间为2007年11月22日、23日、26日每日9:00至17:00,以及11月27日9:00至15:00。询价对象应在上述时间内将《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该表可从www.cs.ecitic.com网站下载)传真至010-84049811,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组织本次发行的预路演推介工作。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于2007年11月22日至 27日,在上海、深圳、北京等地向询价对象进行预路演推介。为有序安排预路演推介活动和及时有效发放投资价值分析报告,请有意参加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联系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咨询联系电话010-84049817。
三、其他重要事项
1、参与本次初步询价的询价对象必须为截至2007年11月27日(T-3日)15: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的询价对象。询价对象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参与初步询价,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参与本次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年11月27日(T-3日)15:00前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方可参与网下配售。
2、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27日(T-3日)下午15:00(以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
3、初步询价结束后,如提供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足20家,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发行,并另行公告相关事宜。
4、本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情况直接确定发行价格。发行价格将在2007年11月29日(T-1日)公告的《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结果及定价公告》和《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公告》中公布。
5、若出现以下情况,询价对象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1)本次初步询价对象报价区间的上限不得高于下限的120%,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2)初步询价有效报价截止时间为2007年11月27日(T-3日)中午15:00(以主承销商收到投资者传真的询价表的时间为准),超过截止时间的报价将视作无效。
发行人: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2日
附件: 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初步询价表 | |||
一、保荐人(主承销商)基本信息 | |||
保荐人(主承销商) |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联系人 | 吴琪川 | ||
接收初步询价表传真 | 010-84049811 | 联系电话 | 010-84049817 |
二、询价对象基本信息 | |||
询价对象全称 | |||
通信地址及邮编 | |||
法定代表人 |
经办人 | 经办人联系电话 | ||
经办人传真 | 经办人电子信箱 | ||
三、询价对象报价信息 | |||
报价区间 | 价格上限(元/股) 提示:报价区间上限不得超过报价区间下限的120% | ||
价格下限(元/股) | |||
在报价区间的申购意向 | □ 申购 拟申购数量(万股): | ||
□ 未确定 □ 不申购 | |||
报价依据 | |||
(可另附页说明) | |||
对保荐人(主承销商)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评价(评分从高至低为5-1分) | 客观性评价 □ 5 □4 □3 □2 □1 | ||
估值方法合理性评价 □5 □4 □3 □2 □1 | |||
总体评价 □5 □4 □3 □2 □1 |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章: 单位公章: |
注: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不得参与网下配售。
填表日期: 2007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 该表可从www.cs.ecitic.com网站下载。为清晰起见,建议询价对象另行打印此表。
2、 同一家询价对象的自营账户及其管理的投资产品账户须作为单一询价对象参与初步询价。
3、 询价对象在填写此表时不得涂改。未按要求填写及签章、填写不清、填写不完整、资料不实的初步询价表无效。
4、 “询价对象全称”一栏中填写的名称须与在中国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名称一致。
5、 本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6、 询价对象须于2007年11月22日、23日、26日每日9:00至17:00,以及11月27日9:00至15:00将初步询价表传真至010-84049811,否则视为放弃参与本次初步询价。
7、 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公布初步询价结果之前,询价对象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表有关询价区间的信息。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