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侨城HQC1尚未行权 深交所要求会员督促
2007年11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黄金滔
深圳证券交易所昨日下发通知(全文见A2),要求各会员督促侨城HQC1持有人及时行权。
侨城HQC1认购权证自11月19日开始行权,行权期为2007年11月19日至11月23日。据深交所统计,截至11月21日收市,侨城HQC1权证在三个行权日累计已申报行权比例约为97%,尚有3%左右的权证持有人未申报行权。其中,东方证券、招商证券、广发证券、光大证券、长江证券的客户持有的未行权侨城HQC1稍多。
由于侨城HQC1权证行权期将于11月23日结束,如不行权可能导致持有权证的投资者遭受损失。深交所要求各会员单位认真督促下属营业部做好投资者服务工作,通过在营业场所张贴宣传资料、跑马灯广告提示、电话联系、网上提示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侨城HQC1权证的每位持有人全面介绍行权相关业务规则,切实引导、提醒投资者及时参与行权,避免由于错过行权期而遭受不必要损失。
三只权证进入行权期 投资者要理性行权 详见A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