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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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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5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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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5版:信息披露
    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要约收购
    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关于参加广发证券开展开放式基金
    网上交易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广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新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东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重庆四维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参股子公司股权的提示性公告
    上海九龙山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参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资产评估报告
    获得北京市国资委核准批复的提示性公告
    阿城继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
    延迟在中国建设银行开通相关基金定期定额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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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要约收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之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2007年11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特别提示

    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意见》(证监公司字[2007]183号),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EB国际”或“收购人”)于2007年11月21日公告了《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宣布自2007年11月21日起向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泊尔”)全体流通股股东发出部分收购要约。本次要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股份类别要约价格(元/股)预定收购数量占被收购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
    流通股4749,122,948股22.74%

    二、要约收购目的

    本次要约收购旨在实现收购人对苏泊尔的战略投资,不以终止苏泊尔股票上市交易为目的,收购人亦没有计划在未来的12个月内终止苏泊尔的上市地位。

    三、要约收购期

    本次要约收购的有效期为:2007年11月21日~2007年12月20日。

    四、操作流程

    1. 股东申请预受要约或撤回预受要约的,应当在要约期内的每个交易日的交易时间内,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办理要约收购中相关股份预受要约、撤回预受要约事宜。

    2. 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3个交易日前,即2007年12月17日(含17日)之前,预受股东可以委托证券公司办理撤回预受要约的手续;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即2007年12月18日~20日,预受股东不得撤回其对要约的接受。

    3. 股东预受要约的申报内容如下:

        

        

        

        

        

        

        

        

    申报代码申报价格申报数量申报流程
    99002247[注1][注2]

    注1:申报数量为股东预受要约的实际数量。

    注2:请预受要约的股东向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具体的申报业务流程,并在预受要约后向营业部查询该预受申报指令是否已被交易系统所接受。

    四、本次要约收购详细信息

    投资者如欲了解本次要约收购的详细信息,请查询刊载于2007年11月21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的《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本次公告为收购人以部分要约方式收购浙江苏泊尔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SEB国际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一 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