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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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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14版: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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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D14版:信息披露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提案的补充通知
    亿阳信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增发
    网下A类申购股票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安徽铜峰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关于召开公司
    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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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补充通知
    2007年11月22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能源A 公告编号:2007-040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提案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7年11月15日发出了将于2007年11月30日召开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刊登于2007年11月15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中的公司公告。

    2007年11月19日, 公司收到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权比例50.22%)向公司提交的《关于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向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了《关于承接深圳能源集团4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详见公司关联交易公告<2007-041>)、《关于参与风电项目投标的议案》(详见公司关于参与风电项目投标的公告<2007-042>)等两项临时提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将该两项新增提案提交2007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通知。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能源A 公告编号:2007-041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承接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4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的含义如下:

    1. 本公司或公司:指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 能源集团:指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3. 本次关联交易:指本公司在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40亿元短期融资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承接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人民币4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权利和义务。

    二、关联方介绍

    (一)本次关联交易各方情况

    1、 本公司

    公司住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24-25层

    注册资本: 120249.5332万元

    法定代表人:杨海贤

    股票简称:    深能源A

    股票代码:    000027

    经营范围:    主要以各种常规能源和新能源的投资、开发、生产和购销为主;并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生产相关的开发和运输、港口、码头、仓储等业务;投资和经营与能源相配套的房地产、租赁等产业;投资和经营为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的高科技产业;经营和进出口能源项目所需的成套设备、配套设备、机具和交通工具等。

    本公司系1992年5月21日,经深圳市人民政府经济体制改革办公室深改复[1992]13号文批准,由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名“深圳市能源总公司”)作为发起人以社会募集方式设立;经1993年1月16日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深府办复[1993]355号文和1993年3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深人银复字[1993]第141号文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上市公司。截至2006年12月31日,本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112.41亿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47.03亿元,2006年度实现净利润8亿元。

    2、能源集团

    公司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

    注册资本:95,555.5556万元

    成立时间:1997年7月16日

    法定代表人:高自民

    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各种常规能源(包括电、热、煤、油和气)和新能源的开发、生产、购销;各种能源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管理和经营;经营能源工程项目所需的设备及其配件、器材、铝材、木材、水泥和其它原材料;经营进出口业务(按深贸管审证字第147文办理);经营为能源工程配套的人员培训、咨询及其它相关服务业务(具体另行申报);环保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投资和经营为能源项目所需燃料、原料及设备的运输业务(公路、沿海、远洋)。物业管理(凭物业管理资格证书经营)、自有物业租赁。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能源集团总资产247.98亿元,净资产(不含少数股东权益)101.84亿元,2006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7.55亿元,净利润12.42亿元。

    (二)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

    能源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0.22%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公司在能源集团发行人民币40亿元短期融资券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承接能源集团人民币4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权利和义务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待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方能实施,由于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能源集团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三、关联交易概述

    (一)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为有效降低财务成本,优化融资结构,能源集团正在申请发行人民币40亿元短期融资券,预计近期可以取得中国人民银行的批准。

    报批的发行方案如下:

        

        

        

        

        

        

        

        

        

        

        

        

        

        

        

        

        

        

        

        

        

        

    融资券名称:2007年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短期融资券

    (以下简称:本期融资券)。

    发行总额:人民币40亿元(按20亿元滚动发行)
    发行主承销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提供全额本息担保

    (首期20亿元)

    债券期限:1年期。
    债券利率:固定利率。
    还本付息方式: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次支付。
    发行价格:按面值平价发行。
    担保费率:0.1%
    销售方式:承销商余额包销
    流动性安排:在银行间债券市场交易流通。

    鉴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能源集团资产和股权的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目前能源集团的股权和资产正办理过户手续和验资工作,为降低本公司财务成本,经中国人民银行同意,能源集团拟在上述短期融资券获得批准后,由本公司承接有关的权利和义务。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正进行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能源集团股权及资产事宜,本次能源集团申请发行人民币40亿元短期融资券获得批准发行后,由本公司承接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该次发行短期融资券将有效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优化公司融资结构。

    五、关联交易签署协议情况

    目前公司尚未签署相关短期融资券承接协议或合同,待公司2007年11月30日召开的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获得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公司将与能源集团及发行承销商签署相关承接协议或合同。

    六、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意见

    1.本公司独立董事黄速建先生、雷达先生、王捷先生于2007年11月16日审阅了此关联交易议案,同意将此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

    2.本公司独立董事黄速建先生、雷达先生、王捷先生就此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本独立董事依据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认为:

    (1)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2)本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交易原则,价格公允,没有损害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合法权益。

    待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后,公司将及时披露该次短期融资券具体发行方案。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能源A 公告编号:2007-042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参与风电项目投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标概述

    1、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将河北承德围场御道口牧场风电场等四个风电场列入2007年国家特许权项目的通知》,同意采用特许权招标方式选择投资者建设河北承德风电场15万千瓦、甘肃酒泉风电基地风电场20万千瓦、内蒙古巴彦尔市风电场30万千瓦、内蒙古通辽市北清河风电场30万千瓦风电场等4个项目,项目投资者以特许权方式通过公开招标选择。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通辽市北清河风电场30万千瓦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713-074000610043/01)》以及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北承德围场御道口牧场风电场15万千瓦风电特许权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713-074000610045/01)》要求,本公司将参加内蒙古通辽市北清河风电场30万千瓦和河北承德围场御道口牧场风电场15万千瓦的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投标。

    2、本次对外投标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3、本次对外投标事项于2007年11月19日由能源集团以临时提案方式提交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本公司参加内蒙古通辽市北清河风电场30万千瓦和河北承德围场御道口牧场风电场15万千瓦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投标;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上述风电特许权项目投标的相关事宜;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本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出具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和融资承诺书,每个项目投标保证金数额为1500万元;

    4、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该投标事项将提交2007年11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此事项经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同意该事项后,公司将递交有关投标文件。若中标,公司将召开二次股东会审议对该标的的投资事宜,二次股东会决议同意后,公司将该项目上报国家发改委办理核准手续,获得国家发改委核准后公司才能对该项目投资。若不中标,公司届时将发布提示性公告。

    二、基本情况

    1、投标基本情况

    本次投标项目为内蒙古通辽市北清河风电场30万千瓦和河北承德围场御道口牧场风电场15万千瓦的风电特许权项目,特许经营期25年。为了实现风电机组制造的自主化,风电机组设备与项目投资商统一打捆招标。项目在特许经营期内执行两段制电价政策,风电机组累计发电利用小时数达到30000小时前为第一段电价执行期,电价通过特许权招标方式确定;风电机组累计发电利用小时数达到30000小时后到特许期满为第二阶段电价执行期,电价执行当时电力市场的平均上网电价。

    本次投标书递交截止日期:2007年11月30日。中标结果公布时间未定。

    投标人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投入的本项目注册资金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限额;

    3)企业财务及信用状况良好。

    2、标的基本情况

    (1)内蒙古通辽市北清河风电场30万千瓦风电特许权项目

    1)项目概况

    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北清河风电场工程位于内蒙古通辽市开鲁县开鲁镇北50公里处。开鲁北清河风电场装机规划总容量为30万千瓦,装设单机容量1500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200 台。年平均上网发电量7.2026亿度,风力发电机组年利用小时数2401小时。计划于2008 开始建设,2011 年全部投运。

    2)项目基本建设条件

    a、地理位置

    风电场海拔高约230米,地形较平坦开阔略有起伏,为荒漠草原,风能资源丰富,已经国家特许权项目专家论证。

    b、接入系统

    在开鲁北清河风电场厂址附近,新建风电场升压站,暂称开鲁北清河升压站,新建线路长度约为47公里。

    3)项目建设工期

    2008 年4 月中旬工程准备,2008 年5 月工程开工,2008 年11 月风电机组设备到货,进行机组施工吊装,2009 年4 月首台风电机组并网发电,2011 年9 月底全部风电机组并网发电,2011 年11月工程竣工移交商业运营。

    4)项目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不超过28.5亿元,工程总投资的35% 为项目资本金,其余为银行融资。

    (2)河北承德围场御道口牧场风电场15万千瓦风电特许权项目

    1)项目概况

    承德围场御道口牧场地处承德市围场县西北部的坝上高原区。风电场规划面积147km2,海拔高度在1230~1450米之间。装机容量为15万千瓦,装设单机容量1500 千瓦的风力发电机组100 台。年平均上网发电量3.103亿千瓦时,风力发电机组年利用小时数2069小时。计划于2008 年5 月开始建设,2010 年6月全部投运。

    2)项目基本建设条件

    a、地理位置

    御道口牧场地处承德市围场县西北部的坝上高原区,海拔高度在1230~1450米之间,风能资源丰富,已经国家特许权项目专家论证。

    b、接入系统

    风力发电机组经主变压器接入220kV 开关站(规划新建变电站)。

    3)项目建设工期

    2008 年4 月中旬工程准备,2008 年5 月工程开工,2008 年11 月风电机组设备到货,进行机组施工吊装,2009 年4 月首台风电机组并网发电,2010 年4 月底全部风电机组并网发电,2010 年6月工程竣工移交商业运营。

    4)项目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工程总投资约为不超过15.5亿元,注册资本金占项目总投资的35%,其余部分向金融机构贷款解决。

    三、参加投标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参加投标的目的

    参与国家特许权风电项目投标工作是公司介入可再生能源开发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优化公司电源结构,也符合公司做大做强战略方向。

    2005年2月,国家可再生能源法颁布实施,2007年6月,国务院审议通过了《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规划对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规定强制性市场份额目标:到2010年和2020年,大电网覆盖地区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在电网总发电量中的比例分别达到1%和3%以上;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超过500万千瓦的投资者,所拥有的非水电可再生能源发电权益装机总容量应分别达到其权益发电装机总容量的3%和8%以上。

    国家特许权项目在项目审批、建设征地、接入系统、上网电价等方面有着较大优势和便利,同时,特许权项目前期工作充分,项目明确,可以缩短建设工期。上网电价是由投标决定,投资收益比较明确,可以降低投资风险。

    本次国家特许权项目招标已经是第五期了,目前国内各大电力公司都在积极参与风电项目的投资与建设,公司本次参加国家特许权项目投标,可以为今后参与可再生能源项目投标积累经验。

    2、本次投标评审项目

    本次风电项目投标通过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来确定项目投资商,投标文件的评审包括下列五项:投标上网电价(权重为25%)、机组本地化方案(权重为35%)、技术方案(权重为20%)、投标人的投融资能力(权重为10%)、项目财务方案(权重为10%)。

    3、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标最大风险为不获中标的风险。

    4、对公司的影响

    鉴于本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收购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集团”,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50.22%股权)资产和股权的方案已获中国证监会核准,目前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的股权和资产已办理过户手续,正在进行验资工作,因此本次由本公司参加内蒙古通辽市北清河风电场30万千瓦和河北承德围场御道口牧场风电场15万千瓦的风电特许权项目的投标。公司本次参与风电项目投标前期主要工作是委托中介机构编制本次招标文件,前期费用较低,若不获中标,对公司经营业绩影响极小;若获得中标,公司将及时履行持续信息披露义务。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0027 证券简称:深能源A 公告编号:2007-043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07年11月20日上午9时在中山国际酒店会议厅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已于2007年11月13日分别以专人、传真、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会议应到董事七人,到会董事七人,全体董事出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经与会董事审议,以签字表决方式逐项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承接深圳市能源集团有限公司40亿元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07-040)和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07-041)。

    由于该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本公司三名关联董事杨海贤董事长、陈敏生董事、曹宏董事回避表决,其余四名董事表决通过了该项议案。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参与风电项目投标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补充通知》(公告编号:2007-040)和关于参与风电项目投标的公告(公告编号:2007-042)。

    上述议案的表决结果均是:七票赞成,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深圳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