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基金调整定投最低申购金额
2007年11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张炜
长城基金管理公司定于自2007年11月26日起对长城久恒平衡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久泰中信标普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长城消费增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安心回报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最低申购金额设置进行调整,将定期定额最低申购金额统一调整为100元。
各代销机构可以根据自己的业务情况设置高于或等于本公司设定的上述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投资人在销售机构办理上述基金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除需满足本公司上述最低定期定额申购金额限制外,还需遵循相关销售机构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