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临时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于日前接公司第二大股东-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祥商贸”)通知,天祥商贸与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建地产”)签订了《关于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转让协议》,天祥商贸将其持有的公司19,660,656股股权中的7,68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6%)转让给浙建地产,其中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6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股。转让金额29,952,000元,平均每股转让价格为3.90元。
天祥商贸与浙建地产将于近日前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权过户手续。如本次股权转让顺利完成,天祥商贸将持有本公司11,980,656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9.36%,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浙建地产将持有本公司7,680,000股股权,占公司总股本的6%,为公司第四大股东。
特此公告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2日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银星
股票代码:600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
住 所:商丘市青年路251号
通讯地址:商丘市青年路251号
联系电话:0370—2783509
股份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2007年11月2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披露办法》)、《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依据《证券法》、《收购办法》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在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和已公告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银星”)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商丘市青年路251号
法定代表人:王振卿
注册资本:叁千伍佰万元整
工商注册证号码:4114002001926
税务登记证号码:41140275388115-6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期限:2006年9月4日至2010年9月3日
经营范围:日用品、家电、建材销售
通讯地址:商丘市青年路251号
联系电话:0370—2783509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王振卿 持股37%,陈治吉 持股32.86%,尚德武 持股20.14%,王俊峰 持股10%.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高管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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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人员最近五年内未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也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公告之日,本公司未持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
第二节 减持目的
本次减持是根据本公司业务发展战略需要。
天祥商贸目前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减持或增持东方银星的股份
第三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数量及股权比例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公司持有东方银星19,660,656股有限售条件的股份(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15.36%),为东方银星第二大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本公司将持有东方银星11,980,656股股权,占东方银星总股本的9.36%,为公司第三大股东。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10,191,46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789,188股。
二、本次股权减持的基本情况
2007年11月13日,天祥商贸与浙建地产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 协议当事人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当事人为
股份转让方:天祥商贸
股份受让方:浙建地产
(二)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及股份性质变动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天祥商贸将其持有的东方银星7,680,000股股份转让给浙建地产,占东方银星总股份数的6%。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6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股。本次转让金额为29,952,000元,平均每股价格3.90元。
(三)股份转让的对价及付款安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在双方共同认可的银行监管账户开立后5个工作日内,浙建地产将转让款支付至银行监管账户,在协议股份交割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和本公司共同签署支付通知,配合转让方在签署支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上述银行监管账户内的转让款支付至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于2007年11月13日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生效。
第四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007年7月18日,本公司持有的东方银星股权中6,400,000股上市流通,公司共计减持东方银星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610,812股,并分别于2007年7月30日和2007年8月3日进行了相关公告。
2007年10月17日,海南易方达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为偿还公司在东方银星股权分置改革中为河南冰熊集团有限公司垫付的股份,将其名下的东方银星1,981,866股股权过户到本公司名下。
除上述情况外,在提交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本公司没有其他通过交易所的集中交易买卖东方银星股票的行为。
第五节 其他重大事项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减持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无其他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根据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2008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720,000股(可上市数量6,400,000股减去浙建地产5,680,000股)。
第六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王振卿
签署日期:2007年11月2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1、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法人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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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签章):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章):王振卿
日期:2007年11月21日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东方银星
股票代码:600753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住 所:杭州市保俶路80号
通讯地址:杭州市保俶路62号
联系电话:0571—85213487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声 明
(一)本报告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公司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持股变化是根据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于2007年11月13日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进行的。
(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在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股份变动不涉及国有股份的转让、也不需要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并不附加其他特殊的生效条件。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本次股份变动已履行了有关本次股份转让各方的内部批准程序,目前已正式生效。
(六)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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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杭州市保俶路80号
3.法定代表人: 顾建国
4.注册资本:3000万
5.营业执照注册号码:3300001002396
6.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 14291223—2
7.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8.主要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
9.经营期限: 1986年1月3日至2035年10月25日
10.税务登记证号码: 浙税联字330194142912232
11.股东名称和股权结构: 华建国际(深圳)实业有限公司,持股90%;嘉兴信达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股10%。
12.邮编: 310012
13.电话: 0571-85115715
14.传真: 0571-85115715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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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持股目的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收购天祥商贸持有的协议股份,目的是获得投资收益,并开展双方的战略合作。
浙建地产目前在未来12个月内有可能减持或继续增持东方银星的股份。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浙建地产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1.本次权益变动前,浙建地产未持有、控制东方银星的股份。
2.本次权益变动后,浙建地产持有东方银星的7,680,000股法人股,占东方银星总股份数的6%,为东方银星的第四大股东。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6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2007年11月13日,浙建地产与天祥商贸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二)协议当事人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协议当事人为
股份转让方:天祥商贸
股份受让方:浙建地产
(二)转让股份的数量、比例、股份性质及股份性质变动情况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天祥商贸将其持有的东方银星7,680,000股法人股股份转让给浙建地产,占东方银星总股份数的6%。其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5,680,000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0,000股。本次转让金额为29,952,000元,平均每股价格3.90元。
(三)股份转让的对价及付款安排
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本次股份转让在双方共同认可的银行监管账户开立后5个工作日内,浙建地产将转让款支付至银行监管账户,在协议股份交割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和转让方共同签署支付通知,配合转让方在签署支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将上述银行监管账户内的转让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四)生效时间及生效条件
《股份转让协议》于2007年11月13日经协议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生效。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其他说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股份转让协议》系出让方和受让方就本次权益变动达成的全部协议,不存在其它补充协议、合同或安排;出让方和受让方就协议股份的表决权行使不存在其它特殊安排、就出让人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其余股份不存在其它安排。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挂牌交易股份的情况
浙建地产在提交本权益变动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通过证券交易所的交易买卖东方银星的股票。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信息披露义务人无为避免对报告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也无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其他信息。
根据转让协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本公司2008年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680,000股(天祥商贸在本次转让前2008年可上市流通股数量为6,400,000股,本次转让后,天祥商贸2008年可上市流通股数量为6,400,000-5,680,000=720,000股)。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顾建国
2007年11月21日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商丘市天祥商贸有限公司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
上述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
1. 河南东方银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 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
3. 本报告书的披露网站:www.sse.com.cn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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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二零零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