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2007年11月2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 600076 证券简称: ST华光 编号:临2007-051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
特别提示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本次诉讼或事项受理的基本情况
本公司于2007年11月21日收到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07)潍民二初字第224号《民事裁定书》。
二、案件的基本情况
2004年,公司以本公司拥有产权的北大青鸟信息产业园土地及其地上附属建筑物作为抵押物,向中国银行潍坊分行申请5000万元贷款,期限一年;2005年,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公司向中国银行潍坊分行申请该笔贷款展期一年;2006年,公司决定偿还中国银行潍坊分行1000万元,其余4000万元申请借新还旧,期限一年;2007年,该笔贷款到期后,由于公司未能偿还借款,中国银行潍坊分行向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公司在银行的存款或查封相应的财产。
三、裁决情况
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本案裁定如下:
冻结本公司持有的北京北大高科技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份4.5亿元股权。
四、截止本公告日,除上述诉讼事项外,公司没有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也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将同中国银行潍坊分行积极沟通,尽快归还所欠银行的借款,使所冻结的北大高科的股份的问题得到解决。估计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影响,但对公司的期后利润的影响目前尚不清楚。
六、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潍坊北大青鸟华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