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子公司诉讼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诉讼事项:
近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收到江苏省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徐民二初字第0159号民事判决书。
一、案件基本情况
原告:高知亮,地址:上海市大连西路253号。
被告: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王刚,地址:徐州市中山北路29号国贸大厦六楼。(本诉讼案发生时本公司尚未收购该公司的股权,不是本公司控股子公司)。
2006年9月12日原告高知亮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状称:2003年11月4日,原告高知亮受徐州天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嘉公司)原董事长杨久捌先生邀请,相继向天嘉公司投入资金1,295万元人民币,约定按照月息1分计算利息,现天嘉公司的利息支付至2004年6月30日,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返还投资款1,295万元人民币并支付利息349.65万元(自2004年7月1日至2006年9月31日)合计1,644.65万元,并请求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并对天嘉公司价值1650万元的合法财产予以了保全。
二、案件裁定情况
该案经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于2007年11月8日下达了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驳回原告高知亮的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187,784元、财产保全费83,020元,共计270,804元,由原告负担。
三、备查文件
1、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
2、民事诉状
本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890 股票简称:ST中房 编号:临2007-57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10月29日发布了《风险提示公告》,因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公司作为“中住地产”的控股股东在重庆国际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草案)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报告书(草案)中就避免同业竞争拟采取的措施中提到“在重庆实业重组完成后,中房集团将依法逐步转让所持有的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在重庆实业重组完成后三年内退出ST中房第一大股东地位”,本公司股票自2007年10月29日起停牌。
本公司就以上事项向中房集团发函咨询了进展情况,中房集团复函表示仍在就10月29日《风险提示公告》中公告的有关事项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中。在此期间,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公司将充分关注事项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周发布一次进展情况公告,待有关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公告并复牌,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中房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