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权转让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2007年11月22日接到通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海南华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拟将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6,736万股、第二大股东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海口办事处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800万股、第三大股东澄迈盛业贸易有限公司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1400万股分别转让给广东广晟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晟有色”)。
本次交易完成后,广晟有色将持有本公司股份893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41.87%),成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简称:S*ST 聚酯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07-072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
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非流通股股东的委托,本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2月18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本次会议将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7 年12月18日下午 2 :30-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07 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股权登记日:2007 年12月10日
3、提示公告
本次会议召开前,公司将发布两次本次会议提示公告,两次提示公告时间分别为2007 年12月7日、2007 年12月13日。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港澳工业区兴业路19号本公司会议室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社会公众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7、参加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征集投票权)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权进行统计。
8、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 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保荐机构代表、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9、公司股票停牌、复牌事宜
(1) 公司股票因连续三年亏损,自2007年5月25日起暂停上市,故本公司在这次股改中不存在相关停复牌的安排。
(2) 公司董事会将根据有关规定,在2007年12月5日之前公告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情况、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如果本公司未能在规定期限内公告协商确定的改革方案,本公司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披露沟通方案。如不能获得批准,本公司将刊登公告宣布取消本次相关股东会议。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审议事项为《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三、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及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1、流通股股东具有的权利
流通股股东依法享有出席本次会议的权利,并享有知情权、发言权、质询权和就议案进行表决的权利。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相关股东会议所审议的议案须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流通股股东主张权利的时间、条件和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流通股股东可在指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会议审议议案进行投票表决。流通股股东网络投票具体程序详见本通知第六项内容。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会议审议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该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流通股股东就表决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征集投票权。本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就股权分置改革事宜,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在相关股东会议上的投票表决权,并代表委托之股东,在相关股东会议上行使投票表决权。本次征集投票权具体程序详见公司于本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的《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征集函》和本通知第七项内容。
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一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按照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优先顺序择其一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具体处理规则如下:
(1)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委托董事会投票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或委托董事会重复投票,以委托董事会投票为准;
(3) 如果同一股份多次委托董事会投票,以最后一次委托投票为准;
(4) 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敬请各位股东审慎投票,不要重复投票。
3、流通股股东参加投票表决的重要性
(1) 有利于保护自身利益不受到侵害;
(2) 充分表达意愿,行使股东权利;
(3) 如果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本次会议通过,无论股东是否出席股东会议或出席股东会议但反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只要其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实施之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须按本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决议执行。
四、非流通股股东和流通股股东沟通协商的安排
公司董事会将设置热线电话、传真、电子信箱等多种方式协助非流通股股东与流通股股东就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进行协商。
联系电话:0898-68669470
传 真:0898-68664045
通讯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港澳工业区兴业路19号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 编::570314
电子邮箱:hnxy5566@yahoo.com.cn
联 系 人:欧大潭、王东
五、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登记时间:
2007 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法定假日除外)
3、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港澳工业区兴业路19号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 系 人:欧大潭、王东
联系电话:0898-68669470
传 真:0898-68664045
六、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通过交易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1、审议议案:《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2、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2007 年12月14日至12月18日期间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买卖方向 | 买入价格 |
738259 | 聚酯投票 | 买入 | 对应申报价格 |
4、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投票程序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业务操作,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输入证券代码;
(3)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在“买入价格”项下输入对应申报价格,如下表:
序号 | 证券简称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1 | 聚酯投票 |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 1元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序号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 股 | 2 股 | 3 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5、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持有”S*ST聚酯”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259 | 买入 | 1元 | 1股 |
如某投资者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2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259 | 买入 | 1元 | 2股 |
6、投票结果查询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证券营业部查询投票结果。
7、投票注意事项
(1) 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 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七、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的实现方式
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使中小投资者充分行使权利,并表达自己的意愿,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投票权。
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7 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2、征集时间:自2007 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并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和网站上发布公告的方式公开进行。
4、征集程序:详见公司于本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刊登的《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征集函》。
八、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11月23 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反对/弃权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证券帐户: 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剪报均有效。
附件2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征集函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聚酯”或“公司”)定于2007年12月18日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股权分置改革议案须经需全体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并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的2/3 以上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为进一步保护流通股股东利益,积极妥善解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问题,根据《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业务操作指引》和《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规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征集本次会议的投票表决权。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他政府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的内容不负任何责任,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未发表任何意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征集人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向公司流通股股东征集委托投票权,并为此目的而制作并签署本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以下简称“本投票委托征集函”)。本函仅供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公司董事会确认,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以无偿方式进行,征集人所有信息均在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且本次征集行为完全基于征集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所规定的权利,所发布的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征集人全体成员保证不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中文名称: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HAINAN XINGYE POLYESTER CO.,LTD.
设立日期:1992年8月8日
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股票简称:S*ST聚酯
股票代码:600259
法定代表人:李明
注册地:海南省海口市港澳工业区兴业路19号
办公地:海南省海口市港澳工业区兴业路19号
邮政编码:570314
电话:0898-68669470
传真:0898-68664045
电子信箱:hnxy5566@yahoo.com.cn
主营业务:聚酯切片及化纤、纺织原料及成品的生产及销售;化工产品(专营除外)、五金工具、建筑材料的销售;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旅游业开发。
(二) 征集事项
本次征集的本次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的投票委托权。
三、本次会议基本情况
有关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详见与本投票委托征集函同时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以及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公告》。
四、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系经公司2003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
五、征集方案
由于公司股东分散,且中小股东亲临本次会议现场行使股东权利成本较高,为切实保障中小股东利益、行使股东权利,征集人特发出本投票委托征集函。征集人将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法定程序进行本次征集投票权行为,并将按照股东的具体指示代理行使投票权。
(一) 征集对象:本次投票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7年12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流通股股东。
(二) 征集时间:自2007年12月11日-12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 征集方式: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 征集程序:征集对象可通过以下程序办理委托手续:
第一步:填写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须按照本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格式逐项填写。
第二步:提交征集对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本次征集投票权将由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签收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
法人股东请将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截止2007年12月10日的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加盖法人股东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实际收到为准)。
个人股东请将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截止2007年12月10日的持股清单(加盖托管营业部公章的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通过挂号信函方式或者委托专人送达的方式(请在所有文件上签字)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信函以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实际收到为准)。
授权委托书由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者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股东可以先向指定传真机发送传真,将以上相关文件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确认授权委托。在2007年12月17日下午17:00之前,董事会秘书办公室收到挂号信函(特快专递)或专人送达的完备证明文件,则授权委托有效,逾期作弃权处理;由于投寄差错,造成信函未能于在2007年12月17日下午17:00之前送达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视作弃权。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联系电话、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
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送达单位的指定地址如下:
收件人: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港澳工业区兴业路19号
联系人:欧大潭、王东
联系电话:0898-68669470
传 真:0898-68664045
邮 编::570314
(五) 授权委托的规则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将由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审核并确认。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提交征集人并由征集人行使投票权。
1、股东的授权委托经审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为有效:
(1)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以规定的方式在本次征集投票权征集时间内送达指定地址;
(2) 股东已按本投票委托征集函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真实、完整、有效;
(3) 股东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及其相关文件与股权登记日股东名册记载的信息一致;
(4) 股东未将表决事项的投票权同时委托给征集人以外的人行使。
2、其他
(1) 股东重复委托且授权内容不同的,以委托人最后一次签署的委托为有效。不能判断委托人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委托为有效。
(2)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但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3)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在相关股东会议登记时间截止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4) 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六、备查文件
载有董事会签署的投票委托征集函正本。
七、签字
征集人已经采取了审慎合理的措施,对本投票委托征集函所涉及内容均已进行了详细审查,本投票委托征集函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征集人: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3 日
附件:(本表复印有效)
对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
征集投票权的授权委托书
对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投票权征集人的授权委托书。
本公司/本人作为授权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投票委托征集函》全文、召开相关股东会议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行为的原则、目的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公司/本人有权随时按照董事会投票委托征集函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进行修改。本公司/本人可以亲自或授权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但除非授权委托已被撤销,否则对征集事项无投票权。
本公司/本人作为委托人,兹授权委托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07年12月18日在海南省海口市召开的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并按本公司/本人的指示行使对会议审议事项的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
审议事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关于对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权分置改革的议案》 |
注:授权委托股东应决定对上述审议事项选择赞成、反对或者弃权并在相应栏内划“√”,三者中只能选一项,多选或未作选择的,则视为无效委托。
本项授权的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股东大会结束。
委托人持有股数: 股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法人股东请填写法人资格证号):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法人股东须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签署日期:2007年 月 日
证券简称:S*ST聚酯 证券代码:600259 公告编号:临2007-073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在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一周之内,除了公司将于本日公告的股权转让提示性公告和股权分置改革相关公告之外,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质控制人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兴业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