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信息披露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金融·证券
  • 7:特别报道
  • 8:时事·国内
  • 9:金融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A1:公 司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4:专版
  • A5:信息大全
  • A6:信息大全
  • A7:上证研究院·经济学人
  • A8:上证研究院
  • A9:信息披露
  • A10:信息披露
  • A11:信息披露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B1:理财
  • B2:开市大吉
  • B3:个股精选
  • B4:股民学校
  • B5:维权在线
  • B6:财富人生
  • B7:专栏
  • B8:书评
  • B9:艺术财经
  • B10:艺术财经
  • B11:艺术财经
  • B12:艺术财经
  • C1:基金周刊
  • C2:基金·基金一周
  • C3:基金·封面文章
  • C4:基金·基金投资
  • C5:基金·基金投资
  • C6:基金·投资基金
  • C7:基金·投资基金
  • C8:中国基金业十年大巡礼
  • C10:基金·投资者教育
  • C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C12:基金·数据
  • C13:基金·数据
  • C14:基金·互动
  • C15:基金·海外
  • C16:基金·人物
  •  
      2007 年 11 月 26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11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11版:信息披露
    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发售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集中发售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07年11月2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重要提示

    1、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由嘉实浦安保本混合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嘉实保本”)转型而成。依据中国证监会2007 年11月22日证监基金字[2007]320号文核准的嘉实保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嘉实保本基金由保本型基金到期日后投资转型变更转为股票型基金,修改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调整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理念、投资策略、业绩比较基准、分红条款等事项,并更名为“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依据嘉实保本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自2007年12月8日(含当日)起,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嘉实保本基金基金合同失效。

    2. 本基金是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集中发售期集中申购代码:070099,简称“嘉实优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购代码:070099。

    3、本基金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本基金托管人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发银行”)。

    4、自2007年11月26日起至2007年12月5日止为本基金集中发售期,采用集中申购方式发售,期间不开放赎回业务。

    5.在基金集中发售期内,本基金资产净值规模拟不超过150亿元,实行“末日比例确认、余款退回”的销售机制。集中申购价格为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加对应的申购费。

    本基金集中发售期内,如任何一个交易日(含第1交易日)当日(T日)集中申购截止时间后,本基金截止当日累计申购申请金额加上当日嘉实保本基金资产净值接近或超过150亿元,基金管理人将于次日(T+1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自该日起暂停接受本基金申购业务。

    若当日集中申购截止时间后且集中申购申请经全部确认,本基金截止当日累计申购金额加上当日嘉实保本基金资产净值不超过150亿元,则截止当日的所有有效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若超过150亿元,则对集中发售期的末个交易日(当日)的有效申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申购款项将退还给投资者。

    6、投资者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账户。集中发售期内各代销机构下属代销网点和本公司直销机构同时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各销售机构集中申购业务的办理网点、办理日期和时间等事项参照各销售机构的具体规定。

    7、集中申购以金额申请。投资者申购基金份额时,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付申购款项。集中发售期内,集中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代销机构为1万元,直销网点为5万元,追加购买的单笔最低金额为1000元。投资者可以多次集中申购,累计集中申购金额不设上限。集中申购资金一旦交付,不得撤销集中申购申请。

    8、集中发售期内,销售机构对集中申购申请的受理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接受了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确认为准。

    对于T日交易时间内受理的集中申购申请,注册登记机构将在T+1日就申请的有效性进行确认。但对申请有效性的确认仅代表确实接受了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集中申购份额的计算需由注册登记机构在集中申购期结束后确认。投资者可以在基金集中发售期结束后,到其办理集中申购业务的销售网点查询集中申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本公司将就集中申购的份额确认情况进行公告。

    9、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发售期间存入专门账户,在集中发售期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期间产生的利息在集中发售期结束后折合成基金份额记入投资者账户,具体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登记为准。

    10、本基金管理人将于2007年12月7日对嘉实保本基金基金份额进行拆分,注册登记机构于次一交易日按照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并登记投资者集中申购应得的基金份额。

    嘉实保本基金份额拆分后,其基金份额总额与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份额拆分对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

    基金管理人将就本基金集中申购的份额确认情况、嘉实保本基金份额拆分结果进行公告。

    11、集中发售期内,基金管理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

    12、投资者如有任何问题,可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600-8800)以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客服电话(95528)等代销机构咨询电话垂询相关事宜。

    13、风险提示

    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一种长期投资工具,其主要功能是分散投资,降低投资单一证券所带来的个别风险。基金不同于银行储蓄和债券等能够提供固定收益预期的金融工具,投资人购买基金,既可能按其持有份额分享基金投资所产生的收益,也可能承担基金投资所带来的损失。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可能面临各种风险,既包括市场风险,也包括基金自身的管理风险、技术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巨额赎回风险是开放式基金所特有的一种风险,即当单个交易日基金的净赎回申请超过基金总份额的百分之十时,投资人将可能无法及时赎回持有的全部基金份额。

    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基金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本基金是经嘉实浦安保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中国证监会核准,由嘉实浦安保本证券投资基金转型而来的基金。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本基金的基金资产中60%~95%投资于股票市场,属于较高风险、较高收益的主动投资类基金品种,适合有一定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者。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本基金集中发售期以1.00元面值发售并不改变基金本身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提高其收益,也不会降低其风险。在市场波动的情况下,亦存在基金份额净值跌破一元的可能性。

    1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集中发售期基金份额销售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07年11月23日《中国证券报》、2007年11月26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公司网站《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www.jsfund.cn)等。

    本基金管理人拥有对本基金集中发售期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的最终解释权。

    一、本次发售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嘉实优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嘉实优质

    基金代码:集中发售期集中申购代码:070099

    (二)基金运作方式和类型:契约型开放式,股票型基金。

    (三)存续期限:不定期

    (四)基金份额面值:每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 元人民币。

    集中申购价格:在集中发售期内本基金每份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价格为基金份额净值1.000元加对应的申购费。

    (五)销售目标

    本基金在集中发售期内基金资产净值规模不超过15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利息)。本基金将采用最后一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对基金资产净值规模的有效控制。

    (六)基金发售对象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和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七)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富城路99号震旦国际大楼1702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

    法定代表人:王忠民

    总经理:赵学军

    电话:(010)65188866

    传真:(010)65185678

    联系人:赵虹

    公司网址:www.jsfund.cn

    2、代销银行

    (1)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6个主要城市的385家指定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上海、北京、杭州、宁波、南京、温州、苏州、重庆、广州、深圳、昆明、芜湖、天津、郑州、大连、济南、成都、西安、沈阳、武汉、青岛、嘉兴、绍兴、萧山、临安、余杭、余姚、慈溪、台州、温岭、瑞安、乐清、南通、无锡、江阴、昆山、常熟、合川、太原、长沙、哈尔滨、南宁、乌鲁木齐、长春、呼和浩特、合肥。

    (2)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工商银行在所有36个分行的20000 多个营业网点办理对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

    (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国银行所有32个一级分行、400多个城市、10000多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

    (4)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个中国建设银行的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

    (5)中国农业银行

    在中国农业银行37个一级分行遍布全国所有省、市、自治区的20000多个基金代销营业网点均接受办理基金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

    (6)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在全国100家分行、132个城市的近2700个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包头、石家庄、鹿泉、唐山、秦皇岛、太原、晋城、沈阳、鞍山、抚顺、丹东、锦州、营口、辽阳、长春、吉林、延吉、哈尔滨、阿城、黑河、齐齐哈尔、大庆、上海、南京、徐州、扬州、仪征、泰州、靖江、南通、镇江、丹阳、常州、杭州、富阳、建德、桐庐、萧山、余杭、临安、温州、嘉兴、海宁、湖州、绍兴、上虞、嵊州、诸暨、新昌、轻纺城、合肥、芜湖、蚌埠、淮南、安庆、福州、福清、南昌、景德镇、新余、九江、济南、淄博、潍坊、烟台、威海、济宁、泰安、郑州、洛阳、武汉、武昌、宜昌、黄石、长沙、岳阳、广州、顺德、南海、珠海、汕头、东莞、中山、佛山、揭阳、南宁、柳州、桂林、海口、琼山、三亚、重庆、江津、成都、都江堰、自贡、攀枝花、贵阳、遵义、昆明、玉溪、楚雄、曲靖、西安、兰州、乌鲁木齐、大连、宁波、慈溪、奉化、余姚、厦门、青岛、深圳、无锡、江阴、宜兴、苏州、昆山、常熟、张家港、吴江、太仓等。

    (7)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2个城市的541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深圳、上海、武汉、北京、沈阳、广州、成都、兰州、西安、南京、无锡、常州、苏州、重庆、大连、杭州、宁波、温州、绍兴、南昌、长沙、福州、泉州、青岛、天津、济南、烟台、乌鲁木齐、昆明、合肥、厦门、哈尔滨、郑州、东莞、太原、佛山、丹东、盘锦、宜昌、黄石、金华、呼和浩特。

    (8)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共31个省(区、市)的20000余个网点办理代销基金业务。

    (9)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银行在以下31个城市的338个网点对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杭州、天津、沈阳、郑州、济南、重庆、武汉、成都、西安、福州、厦门、太原、昆明、长沙、南昌、合肥、宁波、温州、东莞、佛山、无锡等。

    (10)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银行在北京、长沙、成都、昆明、广州、东莞、佛山、武汉、天津、沈阳、重庆、石家庄、青岛、济南、威海、烟台、淄博、济宁、西安、郑州、福州、厦门、泉州、深圳、大连、葫芦岛、抚顺、鞍山、南京、扬州、江都、仪征、常州、武进、无锡、锡山、合肥、泰州、苏州、昆山、常熟、吴江、上海、杭州、绍兴、嘉兴、宁波、温州、上虞、海宁、平湖、余姚、慈溪、富阳、等54个城市416家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办理代销基金业务。

    (11)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民生银行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武汉、南京、大连、杭州、太原、石家庄、重庆、西安、福州、济南、宁波、成都、汕头、天津、昆明、苏州、泉州、青岛、温州、厦门等24个城市261家分支机构营业网点办理代销基金业务。

    (12)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发展银行在全国以下18个城市200多个网点对所有投资者办理基金账户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北京、天津、大连、深圳、海口、上海、杭州、南京、宁波、成都、重庆、珠海、昆明、广州、温州、青岛、济南和佛山。

    (1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银行在北京、天津2个城市共125个网点办理代销基金业务。

    (14)深圳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者可在深圳平安银行深圳地区的46个网点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等业务。

    3、代销券商

    (1)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1个城市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大连、广州、深圳、东莞、中山、佛山、南京、徐州、如皋、常州、苏州、杭州、宁波、绍兴、长沙、武汉、西安、成都。

    (2)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5个城市的16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天津、石家庄、秦皇岛、太原、晋中、临汾、呼和浩特、包头、沈阳、长春、哈尔滨、上海、南京、扬州、苏州、杭州、嘉兴、绍兴、湖州、德清、金华、兰溪、台州、温州、丽水、合肥、马鞍山、福州、南昌、烟台、郑州、武汉、襄樊、宜昌、荆门、长沙、广州、佛山、顺德、汕头、湛江、中山、廉江、南宁、桂林、海口、重庆、江津、成都、昆明、西安、兰州、西宁、乌鲁木齐、银川、大连、宁波、厦门、青岛、济南、深圳、珠海、东莞、揭阳。

    (3)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64个城市的13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广州、北京、武汉、济南、烟台、青岛、郑州、天津、长春、哈尔滨、太原、上海、杭州、宁波、无锡、南京、绍兴、南通、深圳、海口、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湛江、昆明、重庆、南宁、兰州、西安、福州、厦门、南平、顺德、东莞、肇庆、清远、惠州、梅州、台山、韶关、普宁、南海、高明、开平、新会、江门、罗定、云浮、南雄、英德、连州、高要、廉江、锦州、辽阳、温州、漳州、福清、莆田、宁德、东泉、泉州、东营等。

    (4)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8个省、市、自治区99个主要城市的16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通州、怀柔、天津、石家庄、任丘、晋城、呼和浩特、济源、赤峰、沈阳、大连、长春、吉林、桦甸、舒兰、哈尔滨、齐齐哈尔、深圳、平湖、广州、汕头、顺德、海口、琼海、儋州、福州、闽清、永泰、厦门、泉州、南宁、南昌、九江、庐山、浔阳、鹰潭、余江、贵溪市、宜春、萍乡、高安、抚州、南丰、上海、南京、无锡、溧水、常州、徐州、邳州、杭州、宁波、绍兴、衢州、台州、天台、仙居、合肥、济南、临沂、青岛、郑州、荥阳、武汉、荆州、襄樊、宜昌、长沙、常德、桃源、衡阳、衡阳县、株洲、株洲县、成都、金堂、泸州、纳溪、贵阳、清镇、昆明、丽江、个旧、芒市、文山、重庆、石柱、华岩、奉节、巫山、西安、兰州、敦煌市、嘉峪关、酒泉、张掖、乌鲁木齐。

    (5)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6个省、4个直辖市、2个自治区的45个城市10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宁波、杭州、温州、嘉兴、衢州、桐乡、金华、南京、无锡、靖江、扬州、南通、苏州、镇江、成都、眉山、泸州、武汉、襄樊、宜昌、黄石、深圳、广州、珠海、重庆、沈阳、大连、南昌、九江、上饶、北京、福州、厦门、哈尔滨、天津、长沙、青岛、海口、西安、合肥、南宁、兰州、乌鲁木齐、长春。

    (6)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省、64个主要城市的11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深圳、广州、佛山、清远、潮州、揭阳、海口、沈阳、大连、鞍山、锦州、长春、大安、哈尔滨、阿城、武汉、黄石、荆州、宜昌、襄樊、老河口、十堰、长沙、株洲、张家界、上饶、郴州、成都、邛崃、简阳、泸州、广元、合川、黔江、南京、江宁、常州、泰州、兴化、苏州、连云港、杭州、宁波、福州、福清、厦门、南昌、吉安、赣州、瑞金、南康、济南、淄博、烟台、青岛、石家庄、辛集、西安、兰州、金昌。

    (7)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48个主要城市的90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深圳、武汉、沈阳、大连、上海、杭州、萧山、北京、长春、吉林、辽源、青岛、广州、汕头、济南、烟台、淄博、泰安、南京、蚌埠、淮安、南通、绍兴、宁波、苏州、无锡、常州、扬州、福州、海口、昆明、贵阳、遵义、新余、长沙、重庆、成都、威海、天津、郑州、石家庄、太原、西安、营口、鞍山、哈尔滨、大庆、乌鲁木齐。

    (8)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40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南京、成都、哈尔滨、济南、南昌、十堰、长沙、沈阳、牡丹江、长春、海口、合肥、仪征、杭州、厦门。

    (9)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24家营业部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哈尔滨、深圳、福州、南京、杭州、济南、武汉、成都、广州、厦门、泉州、漳州、南平、龙岩、三明、西安。

    (10)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的19个主要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南京、杭州、无锡、武汉、广州、哈尔滨、成都、扬州、东莞、珠海、昆明、南宁、佛山、长沙、合肥、福州、深圳。

    (1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长春、成都、杭州、开封、南京、上海、深圳、天津、武汉、西安、郑州。

    (12)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1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广州、海口、深圳、长沙、岳阳、乌鲁木齐、西安、成都、昆明、上海、杭州、南京、沈阳、武汉、福州、贵阳、哈尔滨、济南、天津、合肥。

    (13)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个城市的1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上海、武汉、海南、三亚、南京、重庆、杭州、深圳、牡丹江、沈阳、大连、哈尔滨、成都、北京、天津、郑州、广州。

    (14)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0个地市1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济南、青岛、滨州、淄博、烟台、临沂、平度、胶州、即墨、开发区。

    (15)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0个城市的2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成都、海口、西安、武汉、重庆、青岛、昆明、南昌、沈阳、南宁、南京、长沙、大连、苏州、广州、杭州、郑州。

    (16)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9个城市的31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西安、郑州、广州、苏州、福州、太原。

    (17)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华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个省、4个直辖市、3个自治区的49个城市81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南京、镇江、常州、无锡、江阴、苏州、张家港、扬州、泰州、淮安、南通、盐城、徐州、成都、武汉、恩施、黄冈、孝感、荆州、宜昌、广州、深圳、沈阳、大连、北京、天津、重庆、泉州、绍兴、包头、长春、长沙、岳阳、福州、海口、合肥、南昌、青岛、梧州、西安、郑州、哈尔滨、宁波、石家庄、银川、当阳、营口。

    (18)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的56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基金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北京、天津、杭州、苏州、武汉、南京、广州、深圳、汕头、南宁、北海、桂林、成都、长沙、沈阳、抚顺、长春、济南。

    (19)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个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长春、北京、武汉、太原、上海、杭州、南京、深圳、重庆、吉林、延吉、辽源、松原、白山、通化、四平、白城等。

    (20)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5个城市的2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杭州、南京、重庆、广州、天津、大连、成都、武汉、青岛、珠海、海口、乌鲁木齐。

    (21)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江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6个城市的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深圳、上海、天津、武汉、重庆、郑州、南昌、上饶、宜春、景德镇、吉安、丰城、赣州、昆明、杭州。

    (22)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9个城市的15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温州、天津、长沙、湘潭、邵阳、郴州。

    (23)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金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杭州、上海、义乌、金华、嘉兴、海宁、湖州、临安、诸暨、温岭、温州12个城市36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和集中申购业务。

    (24)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长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7个城市48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重庆、沈阳、大连、哈尔滨、齐齐哈尔、南京、杭州、福州、厦门、青岛、郑州、武汉、荆州、十堰、黄石、宜昌、荆门、仙桃、广州、深圳、佛山、成都、西安、乌鲁木齐。

    (25)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8个城市的42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佛山、惠州、珠海、肇庆、天津、成都、绵阳、福州、长春、大连、哈尔滨、烟台、长沙、武汉、南京、杭州、萧山、义乌、无锡、昆明、合肥、沈阳、太原、厦门。

    (26)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9个主要城市的23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天津、沈阳、深圳、海口、三亚、上海、杭州、苏州、武汉、成都、乌鲁木齐、西安、南京、南通、宁波、长沙、广州、中山。

    (27)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2个城市2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成都、广州、南宁、柳州、桂林、北海、玉林、贵港、梧州。

    (28)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3个城市的45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天津、深圳、南昌、赣州、吉安、抚州、上饶、鹰潭、九江、萍乡、景德镇。

    (29)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34个城市54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天津、哈尔滨、黑河、大庆、齐齐哈尔、长春、沈阳、上海、深圳、福州、佛山、江门、武汉、长沙、东莞、惠州、海口、顺德、广州、南宁、湛江、重庆、成都、遵义、内江、乌鲁木齐、昆明、西安、南京、丹阳、太原、济南、西宁。

    (30)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的1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沈阳、上海、丹东、东港、抚顺、长春、北京、广州。

    (31)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民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4个城市的18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广州、成都、济南、南阳、新乡、郑州、巩义、鹤壁、新密、周口、驻马店。

    (32)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8个城市的29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长治、大同、汾阳、介休、晋城、晋中、离石、朔州、临汾、忻州、阳泉、运城、上海、深圳、太原、西安、宁波。

    (33)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的22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西安、宝鸡、咸阳、渭南、上海、深圳、潍坊和北京。

    (34)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3个城市的12家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广州、北京、杭州。

    (35)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6个城市的17家营业网点办理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苏州、北京、上海、杭州、福州、东莞。

    (36)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17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南京、上海、镇江、南通、江阴、连云港、常熟、张家港。

    (37)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信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6城市23个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大连、沈阳、郑州、武汉、深圳、天津、盐城、南京、上海、苏州、无锡、常熟、常州、徐州、连云港。

    (38)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1个城市的25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长沙、广州、重庆、南京、青岛、洛阳、常州、苏州。

    (39)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17个城市的36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北京、天津、重庆、深圳和浙江的杭州、金华、东阳、义乌、永康、龙游、临海、台州、温州、绍兴、衢州、丽水。

    (40)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8个城市的34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上海、北京、重庆、南京、南昌、深圳、苏州、杭州。

    (41)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29个城市/县的53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深圳、北京、上海、广州、重庆、昆明、武汉、东莞、中山、汕头、潮州、潮安、佛山、肇庆、茂名、揭阳、东昌、清远、四会、韶关、梅州、五华、汕尾、阳江、河源、龙川、饶平、新兴、乐昌等。

    (42)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9个城市/区的22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呼和浩特、海拉尔、集宁、赤峰、包头、东胜、临河、乌海、上海、北京、深圳、杭州、南京、沈阳、济南。

    (43)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以下18个主要城市的30家营业网点办理对所有投资者的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杭州、沈阳、武汉、海口、南宁、昆明、大连、柳州、盐城、桂林、乌鲁木齐、克拉玛依、哈密、石河子、昌吉。

    (44)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元证券在以下19个城市的36家营业网点办理本基金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合肥、芜湖、蚌埠、淮南、淮北、马鞍山、铜陵、安庆、滁州、阜阳、宿州、六安、巢湖、宣城市、北京、上海、深圳、广州、黄山。

    (45)中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原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在以下22个城市38家营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业务:北京、上海、深圳、青岛、杭州、郑州、开封、信阳、南阳、平顶山、漯河、驻马店、濮阳、安阳、新乡、鹤壁、许昌、周口、焦作、三门峡、商丘、洛阳。

    (八)集中申购费用

    1、集中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集中申购费率按申购确认金额进行分档。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集中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投资者在集中发售期的适用费率具体如下:

    集中申购款项在集中发售期间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机构计算并确认的结果为准。

    2、集中申购费用计算公式和收取方式

    (1)基金集中申购采用金额申购的方式。集中发售期本基金的集中申购金额包括集中申购费用和净集中申购金额。计算方法如下:

    1)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1+集中申购费率)

    2)集中申购费用=集中申购金额-净集中申购金额

    3)集中申购份数=(净集中申购金额+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但在集中发售期内,本基金集中申购金额在500万元以上(含),适用绝对数额的集中申购费金额(每笔1000元),即净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费用。

    例: 某投资者投资100,000元到本公司直销网点集中申购本基金,集中申购费率为1.2%,这100,000元在集中发售期间产生的利息为25元,基金份额初始面值为1.00元,则其可得到的集中申购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净集中申购金额=100,000/(1+1.2%)=98,814.22元

    集中申购费用=100,000-98,814.22=1,185.78元

    集中申购份数=(98,814.22+25)/1.00=98,839.22元

    (2)基金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两位以后的部分舍去,舍去部分所代表的资产计入基金资产。

    3、投资者在集中发售期内可以多次集中申购基金份额,但集中申购申请一旦被受理,即不得撤销。

    4、如果在集中发售期的最后一个集中申购日,对有效集中申购申请采用“最后一日比例确认”,集中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集中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

    二、集中发售期限制销售规模方案

    本基金在集中发售期内基金资产净值规模不超过150亿元(不含集中申购资金利息)。本基金将采用最后一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实现对基金资产净值规模的有效控制。

    集中发售期内,本基金资产净值规模是指截至T日的累计有效集中申购申请金额中获得确认的部分与T日嘉实浦安保本基金的基金资产净值之和(不包括集中申购期利息)。

    1、有效集中申购申请的确认方式

    在集中发售期内,如接受的有效集中申购申请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净资产规模未超过150亿元,则对所有有效集中申购申请全部予以确认;如净资产规模超过150亿元,则采用最后一日比例确认的方式,对最后一日已接受的有效集中申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不予确认的集中申购款项退还给投资者。

    T日部分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投资者T日集中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提交的有效集中申购申请金额×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集中申购费率按照集中申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集中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集中申购最低限额的限制。集中申购申请确认金额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自集中申购首日起至T日,若基金净资产规模接近或达到150亿元,本公司将于T+1日刊登公告提前结束本次集中申购,并自T+1日起不再接受集中申购申请,对T日的集中申购申请全部确认。

    3、自集中申购首日起至T日,若基金资产净值规模超过150亿元,本公司将于T+1日刊登公告提前结束本次集中申购,并自T+1日起不再接受集中申购申请,对T日的集中申购申请采取按比例确认。

    4、本公司在集中发售期间不调整销售规模控制目标上限。

    5、集中申购期结束后,本基金可暂停办理申购和赎回。本基金将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在30个工作日内开放申购,第30个工作日开放赎回。在确定赎回或申购开始时间后,由基金管理人最迟于开始日期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告。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集中申购程序

    此部分所指T日为投资者的集中申购申请日。

    (一)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中心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集中申购申请。

    2、受理开户及集中申购的时间:2007年11月26日至2007年12月5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9:30至16:00。

    3、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或护照等);

    (2)填妥并由本人签字的《基金开户、认购(申购)申请表(个人)》;

    (3)投资者本人指定银行的储蓄存折或储蓄卡原件及复印件。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个人投资者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时须提交下列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户口本或护照等);

    (2)填妥的《基金认购(申购)申请表》并签名。

    5、集中申购资金的划拨

    通过直销中心集中申购的个人投资者,则需通过全额缴款的方式缴款,具体方式如下:

    (1)个人投资者应在提出集中申购申请当日下午4:30之前,将足额集中申购资金划至本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或中国银行的直销专户,划款账户所属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市东城支行营业室

    账号:0200080729027303686

    户名: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专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号:01213708027001

    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集中申购款项,造成集中申购无效的,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专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2)投资者在银行填写划款凭证时,请写明用途及有效证件号码后六位。

    (3)如果投资者当日规定时间内没有把足额资金划到账,则以资金到账之日作为受理申请日(即有效申请日)。

    (4)至集中发售期结束,以下情况将被视为无效集中申购:

    ①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的;

    ②投资者划来资金,但未办理集中申购申请或集中申购申请未被确认的;

    ③投资者划来的集中申购资金少于其申请的集中申购金额的;

    ④其它导致集中申购无效的情况

    (5)亲临直销中心的个人投资者也可持各类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在直销中心通过POS机划卡缴款,银行卡所属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6、注意事项

    (1)一个投资者只能开立一个基金账户,已经持有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账户的客户无需再次开户。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开户网点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 投资者T日提交集中申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办理集中申购网点查询集中申购接受情况,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 网上交易中心查询。集中申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投资者必须本人亲自办理开户和集中申购手续。

    (5)个人投资者申请集中申购基金时不接受现金,投资者必须预先向本公司直销账户划入足额的资金,或持各类带有银联标志的银行卡在直销中心通过POS机划卡缴款。

    (6)个人投资者集中申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个人投资者集中申购时间内办理。

    (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9:30 至16:00(周六、周日不营业)。

    2、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申请

    个人投资者申请开立浦发银行的交易账户及基金账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浦发银行东方卡;

    3)完成并签署《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客户投资风险分析评估报告》;

    4)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开户申请表(个人)》。

    3、提出基金认购/集中申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浦发银行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后,可提出开立及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提出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浦发银行东方卡;

    2)填妥的《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开户申请表》。

    浦发银行在接收到投资者的申请后,将自动向基金注册登记人提交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的申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投资者可在T+2 日(工作日)在浦发银行销售网点打印基金账户开户和认购/集中申购申请确认书,认购/集中申购的最终结果要待本基金认购成立/集中申购成功后才能确认。

    4、注意事项:

    (下转封十二版)

        

        

        

        

        

        

        

        

        

        

    集中申购金额集中申购费率
    M<50万元1.2%
    50万元≤M<200万元1.0%
    200万元≤M<500万元0.6%
    M≥500万元按笔收取,1000元/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