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2007年11月1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5名)发出了会议通知。本次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9人,5名独立董事全部参加。本次董事会会议经过了适当的通知程序,召开及会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及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关于公司合资经营沈阳友佳浑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议案。本议案获得全体参会董事一致通过,同意票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2007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监会指定网站上披露的公告。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1月23日
股票简称:名流置业 股票代码:000667 公告编号:2007-73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合资经营沈阳友佳浑南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合资经营概述
沈阳友佳浑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沈阳友佳)是香港友佳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下称香港友佳)在沈阳投资设立的公司。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增资入股沈阳友佳,将沈阳友佳注册资本增至10,000万美元,本公司以货币出资7,000万美元,香港友佳以货币出资3,000万美元,分别占沈阳友佳注册资本的70%、30%。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就上述合资事宜,公司已与香港友佳签署《合资经营沈阳友佳浑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
二、沈阳友佳基本情况
1、股东香港友佳基本情况
香港友佳是依据香港商业登记条例在中国香港依法登记并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注册号码:1100013;法定地址:香港湾仔告士打道128号祥丰大厦20楼A-B室;法定代表人:姜澎。
香港友佳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 沈阳友佳的基本情况
名 称:沈阳友佳浑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天坛南街9号。
沈阳友佳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和中国有关法律,在中国境内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本次增资扩股后将变更为中外合资公司。
沈阳友佳目前注册资本为2,999万美元。香港友佳货币出资额为2,999万美元,占沈阳友佳注册资本的100%。
沈阳友佳于2007年1月26日依法拍卖竞得位于沈阳浑南新区中心区D40/D41/D45/D46号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262,019.8平方米,用途为混合住宅用地,建筑面积约100万平方米。
截止2007年10月31日,沈阳友佳总资产为人民币354,661,560.58元,总负债为人民币200,001,637.12元,净资产为人民币154,659,923.46元。
3、合作方式
本次公司通过向沈阳友佳增资扩股7,000万美元,成为沈阳友佳股东,本公司和香港友佳将分别以货币出资7,000万美元、3,000万美元,分别占沈阳友佳注册资本的70%、30%。
三、合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沈阳友佳拥有的地块位于沈阳的浑南新区,紧临沈阳奥体中心,地理位置极佳,拟打造成大型的住宅社区,将为公司带来良好的收益。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香港友佳签定的《合资经营沈阳友佳浑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合同》;
2、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名流置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