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日前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 )签订《还款协议书》,已生效并执行。主要内容如下:
1、 双方同意于2007年11月16日前一次性偿还华夏银行承兑汇票本金15937760.47元,利息108万元。
2、确认约定的款项按时足额支付后,华夏银行同意:
(1)免除基于上述银行承兑汇票票款而发生的利息(约定的108万元利息除外)、复息、罚息、滞纳金、违约金和诉讼等费用。
(2)解除广州宝龙集团有限公司、杨龙江的担保责任。并在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法院申请执行终结。
特此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3日
证券代码:600988 证券简称:*ST宝龙 编号:临2007-069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向公司实际控制人杨龙江和公司第一大股东广东省金安汽车工业制造有限公司书面函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近期将与未签订还款计划的债权银行签定还款协议书,公司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公司将于2007年12月14日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债权转让等议案。
除上述事项外,在可预见的两周内(2007年11月26日至12月8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的报刊为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东方宝龙汽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