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焦点
  • 4:观点·评论
  • 5:信息披露
  • 6:环球财讯
  • 7:时事·国内
  • 8:信息披露
  • 9:信息披露
  • 10:信息披露
  • 11:时事·海外
  • 12:时事·天下
  • A1:市 场
  • A2:股市
  • A3:基金
  • A4:金融
  • A5:金融机构
  • A6:货币·债券
  • A7:期货
  • A8:路演回放
  • B1:公 司
  • B2:上市公司
  • B3:上市公司
  • B4:海外上市公司
  • B5:产业·公司
  • B6:产业·公司
  • B7:中国产权
  • B8:人物
  • C1:理财
  • C2:谈股论金
  • C3:个股查参厅
  • C4:股金在线
  • C5:应时数据
  • C6:机构视点
  • C7:高手博客
  • C8:钱沿周刊
  • D1:披 露
  • D2:信息大全
  • D4:产权信息
  • D5:信息披露
  • D6:信息披露
  • D7:信息披露
  • D8:信息披露
  • D9:信息披露
  • D10:信息披露
  • D11:信息披露
  • D12:信息披露
  • D13:信息披露
  • D14:信息披露
  • D15:信息披露
  • D16:信息披露
  • D17:信息披露
  • D18:信息披露
  • D19:信息披露
  • D20:信息披露
  •  
      2007 年 11 月 27 日
    前一天  后一天  
    按日期查找
    D2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pdf
     
     
      | D20版:信息披露
    湖南浏阳花炮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上海输配电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合同公告
    银华核心价值优选基金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针对近期假冒上投摩根名义之非法证券活动的声明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上海豫园旅游商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准发行短期融资券公告
    国投瑞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合肥荣事达三洋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及股权质押的公告
    国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对原金鼎证券投资
    基金(500021)份额持有人实施份额补偿结果的公告
    益民基金通过华夏银行开办定期定额定投公告
    哈飞航空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提示性公告
    腾达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工程的中标公告
    济南轻骑摩托车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公告
    方正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07年度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补充通知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2007年11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3         证券简称:伟星股份         公告编号:2007-049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6年9月20日,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1,500万股,并与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签署了《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等,东莞证券指定张春辉先生、李瑞瑜先生(于2007年4月12日更换为郭天顺先生)为该次发行的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限至2007年12月31日止。

      2007年9月10日,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案》,并于2007年9月19日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源证券”)签署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聘请其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及证监会的要求,公司于2007年9月25日与宏源证券签署了《补充保荐协议》,并于2007年11月26日与东莞证券签署了《关于终止有关《保荐协议》的协议书》。自2007年11月26日起,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工作由宏源证券承接,期限延长至2008年12月31日。宏源证券指定保荐代表人刘宏先生和庞凌云女士(简历附后)负责具体的持续督导工作。

      附:刘宏先生和庞凌云女士简历

      1、刘宏先生,1963年6月出生,1989年北京科技大学毕业,工学硕士。1996年10月加入中国新技术创业投资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00年12月加入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04年4月注册为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博汇纸业、六国化工和天康生物等企业的保荐和承销业务。现任宏源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2、庞凌云女士,1976年10月出生,1999年北京大学毕业,经济学学士。1999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上海亚商企业咨询股份有限公司、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从事投资银行业务,2007年4月加入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2006年12月注册为保荐代表人,先后参与腾达建设、兔宝宝、万丰奥威等企业的保荐和发行业务。现任宏源证券投资银行部副总经理。

      备查文件:

      1、公司与东莞证券签署的《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500万股每股面值1元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之保荐协议》及《关于终止有关《保荐协议》的协议书》。

      2、公司与宏源证券签署的《关于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协议》及《补充保荐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伟星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