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冻及质押的公告
2007年11月27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编号:2007-044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东股权解冻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诚公司”)于2006年10月26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00万股限售流通股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敦化市支行。2007年5月17日,经过本公司2006年度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的方案,上述股份已增至800万股。
2007年11月26日,本公司接到金诚公司通知,金诚公司将上述质押的80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40%)于当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解除质押冻结手续。
同日,金诚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1,36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37%),质押给中国农业银行敦化市支行。上述质押于2007年11月2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2007年11月26日至质权人申请解冻为止。
截止到本公告刊登之日,金诚公司共质押4,880万股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51%。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