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明乳业转让上海可的便利店有限公司81%股权的事项已于11月22日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完成产权交割手续,这意味着光明乳业已完成对该项非主营资产的剥离,从零售业务中成功退出,其乳业的主营业务更加清晰。
资料显示,在此之前,光明乳业持有可的便利81%的股份,上海金牛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持有9%的股份,可的便利经营层持有10%的股份。今年7月份,光明乳业与农工商超市(集团)有限公司就转让可的便利店81%股权的事项签订了意向书,并于10月31日的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事项,转让价格2.268亿元。
对于这次股权转让,业界普遍认为这不仅仅是光明乳业的事,而是整个大光明集团整合的第一步。但行业研究员却认为,可的便利的剥离,是否与大光明集团的整体整合有关目前并不好说,但可以肯定的是,这是光明乳业自己的发展策略,是公司做大做强并做专乳业这一核心业务的需要。
从光明乳业原先的利润构成来看,主要来自乳制品和商业零售两块,商业这一块主要是上海可的便利店有限公司提供的营业额。可的便利的定位与国外的7-11店相似,24小时营业,这种商业形态近年来在上海和华东地区发展很快。值得一提的是,从整个行业内类似的便利店来看,可的便利店是少数几家能做到盈利的企业。既然如此,光明乳业为何要将其剥离呢?
据分析,可的便利虽然经营情况不错,但光明乳业对可的便利店的运作,主要是作为商业业态来做,而非作为自身产品渠道,因此与其主营乳业的相关性不大,可以说不在上市公司长远发展规划之中。而且,根据光明乳业2006年年报显示,去年可的便利的零售业务收入为15.9亿元,同比上升了9.4%。但是,毛利率略有下降,这意味着成本略有上升。另外,从长远看,便利店的竞争将越来越激烈,平均利润率很可能进一步降低。在此情况下,光明乳业果断退出,也算是一种“激流勇退”。更重要的是,通过这次向农工商出售资产,光明乳业还彻底解决了与光明食品(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之间在零售业务上的同业竞争。可见,这次“抽身”应该既符合大光明集团的未来战略也符合光明乳业集中发展乳品业的定位。
■研究员观点
光明乳业向农工商超市转让可的便利店全部81%股权,将获得5032万元投资收益(税前),进入下半年利润表。公司此次转让可的便利店,一方面,有利于上市公司集中资源做乳业,成为大光明集团乳业的主要平台。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大光明集团统一整合零售渠道资源,而这些资源反过来有助于光明乳业在上海地区的销售。
具体而言,可的便利转让后,光明乳业将获得转让款现金共计22680万元,公司资产的流动性将大大增强,营运资金得到充实。如此,公司将有丰厚现金来进行市场开拓和营销,乳业发展方向清晰。但考虑到乳业大环境的艰难以及公司处于恢复期,因此公司需要重新开拓一些市场和产品,并令一些重点产品再上新台阶,以增强市场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