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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 年 11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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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届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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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07年11月28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07-047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及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7日上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07年11月16日以书面及传真方式送达公司各位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会议由董事长刘永和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9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逐项表决,除第1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郝于田先生(为关联方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第一大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彦昌先生(为关联方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关联方第一大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福军先生(为关联方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外,与会董事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3116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以500万元人民币受让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的“3116项目”。药业研究院的股权结构为: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集团”)持股比例39%,公司持股比例24.4%,天津金耀氨基酸有限公司、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8.3%。药业集团为药业研究院第一大股东,同时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54,209,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3%。因此,以上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该议案具体情况详见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2.审议通过了《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并将该议案提交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审议通过了聘请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并提请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姚玉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因工作变动,姚玉峰先生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5.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拟向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申请金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期限为一年的综合授信额度。

      6.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徐倩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徐倩女士的简历参见附件1。

      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召开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会议的召开情况通知如下:

      (1)会议时间:2007年12月14日(星期五)上午9时

      (2)会议地点:天津远洋宾馆(天津市河北区远洋广场5号)

      (3)会议方式:现场方式

      (4)会议议题:

      1)审议《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

      2)审议关于聘请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07年12月7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所有股东;

      2)股东委托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回执样本见附件2);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法律顾问。

      (6)登记办法:

      1)登记手续: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个人股及社会公众股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国家股和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上交所股票帐户卡;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上交所股票帐户卡。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07年12月12日、13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地    址:天津市河东区八纬路109号

      邮政编码:300171

      联 系 人:张珉、徐倩

      联系电话:022-24160800转1011

      传    真:022-24160910

      (7)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8)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8日

      附件1:徐倩女士简历

      徐倩女士,27岁,大学本科。曾任本公司会计、董事会办公室职员。现任本公司办公室副主任、证券事务代表。

      附件2:授权委托书及回执样本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行使表决权。

      股东姓名/名称: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名) 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回     执

      截至2007年12月7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共计        股,拟参加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名称: 股东帐号:

      持有股数: 出席人姓名:

      股东签字(盖章):

      股票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07-048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07年11月16日以电子邮件及传真的方式送达公司5名监事。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黄丽荣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5人,实到5人。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审议,与会监事全票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3116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以500万元人民币受让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的“3116项目”。

      2.审议通过了《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订草案);

      3.审议通过了聘请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预案。

      特此公告。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11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88 股票简称:天药股份 编号:2007-049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交易内容: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研究院”)签署《技术转让合同》,公司拟以500万元人民币受让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的“3116项目”;

      ●    关联董事郝于田先生(为关联方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关联方第一大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卢彦昌先生(为关联方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长、关联方第一大股东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福军先生(为关联方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董事)回避表决;

      ●    该交易将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将使生产过程中的能源、原辅材料消耗大幅度降低,预计年新增效益在1000万元以上,同时,单位产能的提高将节约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减少工人劳动强度。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07年11月27日与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签署《技术转让合同》,拟以人民币500万元人民币受让药业研究院研发的“3116项目”。

      药业研究院的股权结构为:天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药业集团”)持股比例39%,公司持股比例24.4%,天津金耀氨基酸有限公司、天津天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均为18.3%。药业集团为药业研究院第一大股东,同时也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54,209,34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6.83%。因此,以上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

      2007年11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受让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的“3116项目”的议案,关联董事郝于田先生、卢彦昌先生、王福军先生回避表决,与会的其他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议案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及产生同业竞争,一致表示同意。

      二、关联方介绍

      关联方:天津药业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卢彦昌

      注册资本:捌佰贰拾万元人民币

      住所:天津开发区西区新业九街北、新环西路东

      公司类别: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咨询、服务、转让(医药产品、生物制品、保健食品、医药中间体及化工原料、生产工艺的改进);医药中间体的经营。(国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截至2006年12月31日,药业研究院总资产为71,262,415.53元,净资产为62,799,648.75元,药业研究院2006年主营业务收入为13,679,176.04元,净利润为302,226.65元。(以上数据摘自药业研究院2006年度经审计财务报表,审计机构为北京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天津分所)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生物脱氢技术是天药股份的核心技术之一,是大部分产品生产中不可缺少的工序。该工序属于生物合成过程,能源消耗大,是公司生产能耗中的大头儿。降低该工序的能源消耗不仅符合国家鼓励“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的要求,对公司降低生产成本、强化核心竞争优势也有重要意义。

      由药业研究院研发的“3116项目”是生物脱氢技术上的新突破,已经具备工业化生产条件。该项目解决了生物合成过程的一些工序中存在的投料浓度和转化率相对偏低的问题,能够使投料浓度提高40-50%。在提高投料浓度的同时,还使转化率有所提高。

      截至本公告日,药业研究院所持有的“3116项目”无质押、冻结或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况。该项目不存在诉讼、仲裁或司法强制执行及其他重大争议事项。

      四、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于2007年11月27日与药业研究院签署《技术转让合同》,约定以500万元人民币受让“3116项目”。合同约定,药业研究院将其拥有“3116项目”的技术秘密使用权转让公司,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药业研究院技术秘密使用费500万元人民币。

      五、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本次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情况

      生物脱氢技术是天药股份的核心技术之一,属于生物合成过程,能源消耗大。降低该工序的能源消耗不仅符合国家鼓励“节能减排”、“自主创新”的要求,对公司降低生产成本、强化核心竞争优势也有重要意义。

      多年来,公司及药业研究院在该技术上努力攻关,进行了不断的创新研究,并因此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公司广大科研人员和生产人员在继承上述一系列创新研发成果的基础上,做了大量努力,不断创新、勇于突破,取得一系列新的小试、中试成果。

      “3116项目”是生物脱氢技术上的新突破,已经具备工业化生产条件。该项目解决了生物合成过程的一些工序中存在的投料浓度和转化率相对偏低的问题,能够使投料浓度提高40-50%。在提高投料浓度的同时,还使转化率有所提高。

      由于投料浓度和转化率提高,单位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大幅度降低、原辅材料消耗降低,由此降低了产品的制造成本。该项目可用于5个品种的生产, 按照这些品种07年的年投料量计算,预计年新增效益在1000万元以上。

      在降低成本的同时,投料浓度的提高意味着单位产能的提高,即公司现有生产能力将因此提高40-50%。在公司搬迁的情况下,该技术将为公司节约固定资产投资。

      另一方面,投料浓度提高后,生产相同量产品需要的底物投料批次相对减少,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工人的劳动强度。

      六、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前述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董事全票通过。前述交易内容合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没有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定价原则公允。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关于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4.技术转让合同。

      天津天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