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二次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曾于2007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了《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暨召开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由于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现再次公告股东大会通知。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07年12月3日 上午9:30—11:30
网络投票投票时间:2007年12月3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00—3:00
二、会议地点
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1号九楼会议室
三、会议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组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暨建设丹东热电厂新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4、关于沈阳金山热电厂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5、关于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公司贷款的议案
6、关于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
7、关于为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8、关于向原股东配售(配股)方式实施再融资的有关议案
8.1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8.2 逐项审议《关于公司二00七年度配股方案的议案》:
8.2.1 配售股票类型
8.2.2 每股面值;
8.2.3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8.2.4 配股价格及定价方法;
8.2.5 配售对象;
8.2.6 发行时间;
8.2.7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8.2.8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8.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8.4 关于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5 关于本次配股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8.6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社会公众股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卖股票,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1。
六、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现场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07年11月26日,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八、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手续:股东持股东帐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股东帐户卡、出席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登记。外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2、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南五马路185巷1号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政编码:110006
3、登记时间:2007年11月28日-11月29日(8:30-16:00)
九、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佳 张钧熙
联系电话:024-23229022-368、358
传真:024-23229139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附件1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738396 ;投票简称:金山投票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具体情况如下:
议案 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对应的 申报价格(元)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组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暨建设丹东热电厂新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沈阳金山热电厂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公司贷款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为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 7.00 |
8.1 |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 8.00 |
8.2.1 | 配售股票类型 | 9.00 |
8.2.2 | 每股面值 | 10.00 |
8.2.3 |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11.00 |
8.2.4 | 配股价格及定价方法 | 12.00 |
8.2.5 | 配售对象 | 13.00 |
8.2.6 | 发行时间 | 14.00 |
8.2.7 |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 15.00 |
8.2.8 |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 16.00 |
8.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 17.00 |
8.4 | 关于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18.00 |
8.5 | 关于二00七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 19.00 |
8.6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 20.00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申报股数 |
同意 | 1 股 |
反对 | 2 股 |
弃权 | 3 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 投票举例
1、如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对第一个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96 | 买入 | 1.00 | 1 股 |
2、如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对第一个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 2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96 | 买入 | 1.00 | 2 股 |
3、如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对第一个议案(《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只要将申报股数改为 3 股,其他申报内容相同。其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申报价格 | 申报股数 |
738396 | 买入 | 1.00 | 3 股 |
三、 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2、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对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而某一股东仅对其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情况,只要股东对其中一项议案投票,即视为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本人(单位)出席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单位)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议案 序号 | 议 案 内 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2 |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组建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暨建设丹东热电厂新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 |||
4 | 关于沈阳金山热电厂扩建工程项目的议案 | |||
5 | 关于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公司贷款的议案 | |||
6 | 关于丹东东方新能源有限公司委托银行向丹东金山热电有限公司贷款的议案 | |||
7 | 关于为辽宁康平金山风力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和辽宁南票煤电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 |||
8.1 | 关于公司符合配股条件的议案 | |||
8.2.1 | 配售股票类型 | |||
8.2.2 | 每股面值 | |||
8.2.3 | 配股基数、比例和数量 | |||
8.2.4 | 配股价格及定价方法 | |||
8.2.5 | 配售对象 | |||
8.2.6 | 发行时间 | |||
8.2.7 | 本次配股募集资金的用途 | |||
8.2.8 | 本次配股决议的有效期限 | |||
8.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配股相关具体事宜的议案 | |||
8.4 | 关于本次配股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
8.5 | 关于二00七年度配股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 |||
8.6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2007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