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众传媒在美国遭遇集体诉讼
2007年11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张韬
继前日巨人网络在美国遭遇集体诉讼后,昨日,分众传媒(FMCN.Nasdaq)也遇到了同样的麻烦。
美国律师事务所Coughlin Stoia Geller Rudman & Robbins LLP昨日宣布,已代表11月7日分众传媒第二次公开募股中购买了该公司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者,向纽约南区地方法院对分众传媒公司提出集体诉讼。
起诉书称:分众传媒在11月1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与第二次公开募股有关的Form F-1/A注册申请。11月6日,作为注册申请书一部分的招股说明书开始生效,而分众传媒在注册申请书和招股说明书中没有准确说明事实,也就是没有披露公司的互联网广告业务分公司进行的若干项收购交易,导致该分公司毛利率下降。11月19日,分众传媒在收市后发布了截至9月30日的第三季度财报,报告显示,由于最近进行的几项收购交易,公司2007年第三季度的毛利率有所下降。次日,分众传媒股价从每股57.15美元大幅下跌到每股52美元,而且成交量巨大。原告方希望,代表投资者要求被告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