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法人股拍卖公告
2007年11月29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SST新太 编号:临2007-099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法人股拍卖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2007年11月28日收到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州中院)(2006)穗中法执字第377号恢字1号拍卖通知书,主要内容如下:
中国银行广州市沿江支行(以下简称中行沿江支行)诉广州新太新技术研究设计有限公司(本公司第一大股东,以下简称新太新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广州中院于2005年9月29日作出的(2005)穗中法民二初字第65号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中行沿江支行于2006年1月12日申请强制执行,广州中院已向新太新公司发出限期执行通知书,但新太新公司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还款义务,广州中院依法查封了新太新公司持有的本公司56,648,594股社会法人股股权。经摇珠选定广州东方国际拍卖有限公司、广东博晟拍卖行有限公司对上述查封的股权进行公开竞价拍卖。两拍卖公司定于2007年12月10日上午10时在广州市越秀北路222号越良大厦1106室拍卖大厅举行拍卖会。拍卖详细情况请与广州东方国际拍卖有限公司联系,联系人:范小姐、黄先生,电话020-83642127,83642189。
公司生产经营完全独立于大股东,以上拍卖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运作,以上拍卖将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的变更。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