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要约收购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异议的公告
2007年11月30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786 证券简称:东方锅炉 公告编号:2007-043
关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要约收购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异议的公告
本公司于2007年11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7]191号《关于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要约收购“东方锅炉”股份的意见》(“《意见》”),该《意见》对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要约收购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无异议。《意见》内容如下:
一、证监会对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履行要约收购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义务无异议。
二、请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会同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要求妥善办理要约收购的相关手续。
本公司将根据该《意见》另行公告《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全文,要约收购起止日期见本公司公告《东方锅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电气集团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