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 西 中 江 地 产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暨召开二OO七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7年11月25日以电子邮件和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07年11月30日上午9:30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方式召开。全体董事以通讯方式参会及表决,本次董事会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审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公司为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的议案》
本公司拟以位于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112号的部分土地以江中集团的名义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6250万元整,期限为一年,该笔借款将用于公司资金周转。
关联董事对该议案的表决进行了回避,独立董事徐铁君先生、黄开忠先生、喻学辉先生对此项关联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此关联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此关联担保实质上是江中集团为上市公司筹措资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江中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有关向控股股东提供担保的详情可见一同批露的《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关联担保的公告》。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同意将四届八次董事会中《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及本次董事会中所涉议案提呈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就召开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2007年12月17日上午9:30,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公司证券部会议室
(三)会议议题:
1、审议《关于续聘中磊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07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2、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3、审议《公司为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提供关联担保事项的议案》;
(四)出席会议的对象:
1、截止2007年12月10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可参加会议,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持委托书代理出席会议。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五)会议登记事项: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必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书面的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的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证明、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到本公司证券部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高新技术开发区火炬大道788号四楼
邮编:330096
联系电话:0791-8164127
指定传真:0791-8164029
联系人:刘为权、王芳、杨帆
(六)参加会议者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二月一日
附件:
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姓名):
委托人注册号(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范围:
受托日期: 年 月 日
注:1、授权委托书可复印后填写;
2、委托人为法人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委托人为自然人时需由委托人签字。
证券代码:600053 股票简称:中江地产 编号:临2007—31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担保的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江西江中制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本次担保额度为62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58%。目前为止本公司未向江中集团提供过担保。
●本次是否反担保:鉴于此次担保实质上是江中集团为本公司筹集资金而提供担保,因此本次担保额度下不设置反担保。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公司对外担保累计数量1600万元(不包括此次对江中集团的担保625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逾期为1600万元,均为公司重组前遗留的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本公司拟以位于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112号的部分土地以江中集团的名义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6250万元整,期限为一年,该笔借款将全部用于本公司资金周转。
因江中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了公司的关联交易。此项交易尚须获得200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江中集团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二、担保人基本情况
江中集团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持有公司股份216,163,90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8%。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6月26日,注册资本2亿元,法定代表人:钟虹光,主要经营业务为:对医药及其他行业的投资及控股管理。
截止2006年12月31日,江中集团总资产合计467,131.16万元,负债合计277,726.01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89,405.15万元。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5,314.31万元,利润总额13,937.13万元,净利润5,518.67万元。
三、担保主要内容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自重组以来,公司控股股东江中集团一直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给予大力支持,持续为公司的借款提供担保。本公司拟以位于南昌市东湖区董家窑112号的部分土地以江中集团的名义向中国农业银行申请借款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6250万元整,期限为一年,该笔借款将全部用于本公司资金周转。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此关联担保实质上是江中集团为上市公司的资金筹措而提供的担保,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徐铁君先生、黄开忠先生、喻学辉先生对此项关联担保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1、此关联担保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2、此关联担保实质上是江中集团为上市公司筹措资金,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与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6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45%(不包括本次对江中集团的担保),均为公司重组前遗留的逾期担保。
六、备查资料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联交易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的签字文本;
3、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和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4、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