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拟协议转让国有股权的进展公告
2007年12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第二大股东辽宁省大连海洋渔业集团公司(下称“辽渔集团”)拟协议转让所持有的新太科技国有法人股部分股权事项,公司已于2007年10月27日发布了提示性公告,2007年11月6日公司收到辽渔集团转来的辽宁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其转让我公司股权的意见,辽渔集团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公开征集拟受让方公告,并于2007年11月16日与相关受让方签署《股权转让协议》(详见公司2007-91、94号公告)。今日公司收到辽渔集团转来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辽渔集团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新太科技国有法人股权的批复,主要内容如下:
同意辽渔集团将其持有的新太科技50814306股国有法人股有偿转让给广州市番禺通信管道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和广州市美好境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本次股权转让价格为1.928元/股,股权转让总价款为9800万元。
以上转让尚需取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核准。
辽渔集团将根据进展情况通知上市公司,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1月30日
证券代码:600728 股票简称:SST新太 编号:临2007-100
新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第二大股东拟协议转让国有股权的进展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