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2007年12月01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股票代码:600208 证券简称:新湖中宝 公告编号: 2007-70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1月29日,本公司接第一大股东浙江新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1,338,421,056股,占公司总股本75.89%,下称"新湖集团")通知,新湖集团于2007年11月28日将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5,400,000股质押给中国银行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上述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从2007年11月28日起予以冻结。
截至目前,新湖集团将其持有公司限售流通股中用于质押的股份数为66798.7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7.88%)。
特此公告。
新湖中宝股份有限公司
二00七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