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处理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公司于二○○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递交仲裁申请书。
本公司递交仲裁的事实和理由:
自1994年7月至2004年底,被申请人上海纺织住宅开发总公司(以下简称纺开发)长期占用本公司巨额资金。该等款项的本金及担保代偿部分的利息,纺开发已予以归还。
2007年11月2日,本公司与纺开发就被占用资金的利息问题达成了《仲裁事项会谈纪要》,该纪要载明:“为了对前述利息近人民币1.6亿元的历史遗留问题依据法律作一彻底的处理,现双方经过充分协商,共同愿意提请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依法仲裁,双方愿意依据该会的裁决结果履行相应权利义务,并愿意各半承担仲裁费用。”
本公司认为,纺开发作为本公司原大股东,且该期间本公司与纺开发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长期占用本公司资金,造成本公司巨大损失和经营困难,已严重侵犯了本公司的合法权益。作为侵权人,纺开发应当根据《民法通则》等相关法律,为其侵权行为给本公司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为此本公司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提出仲裁申请,请求事项为:1、裁决纺开发支付其作为本公司原大股东期间,侵占本公司资金的利息损失,共计人民币 161,514,158.03元(壹亿陆仟壹佰伍拾壹万肆仟壹佰伍拾捌元零叁分)。
2、裁决本案的仲裁申请费由本公司、纺开发各承担50%。
本公司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市场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1月30日
证券编码:600603 证券简称:ST兴业 编号:2007-041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在向公司主要股东及公司管理层询证后,作出如下公告:
到目前为止并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公司、公司主要股东均确认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股权转让、非公开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或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兴业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