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头版
  • 2:财经要闻
  • 3:广告
  • 4:特别报道
  • 5:特别报道
  • 6:特别报道
  • 7:焦点
  • 8:金融·证券
  • 9:信息披露
  • 10:时事·国内
  • 11:观点·评论
  • 12:金融
  • A1:公 司
  • A2:上市公司
  • A3:产业·公司
  • A4:专版
  • A5:信息披露
  • A6:信息披露
  • A7:上证研究院·经济学人
  • A8:上证研究院
  • A9:信息大全
  • A10:信息大全
  • A11:信息大全
  • A12:信息披露
  • A13:信息披露
  • A14:信息披露
  • A15:信息披露
  • A16:信息披露
  • A17:信息披露
  • A18:信息披露
  • A19:信息披露
  • A20:信息披露
  • A23:信息披露
  • A22:信息披露
  • A21:信息披露
  • A24:信息披露
  • A25:信息披露
  • A26:信息披露
  • A27:信息披露
  • A28:广告
  • B1:理财
  • B2:开市大吉
  • B3:个股精选
  • B4:股民学校
  • B5:维权在线
  • B6:财富人生
  • B7:专栏
  • B8:书评
  • B9:艺术财经
  • B10:艺术财经
  • B11:艺术财经
  • B12:艺术财经
  • C1:基金周刊
  • C2:基金·基金一周
  • C3:基金·封面文章
  • C5:基金·基金投资
  • C6:基金·投资基金
  • C7:基金·投资基金
  • C8:中国基金业十年大巡礼
  • C10:基金·投资者教育
  • C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C12:基金·数据
  • C13:基金·数据
  • C14:基金·海外
  • C15:基金·研究
  • C16:基金·互动
  •  
      2007 年 12 月 3 日
    前一天  
    按日期查找
    A15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pdf
     
     
      | A15版:信息披露
    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湖北幸福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性公告
    青海贤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风险提示公告
    湖南嘉瑞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恢复上市进展公告
    长航凤凰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秦皇岛耀华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转让本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百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改进展情况的提示性公告
    唐山三友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上市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
    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公告
    南通科技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风险提示公告
    上海棱光实业股份
    有限公司董事会
    风险提示公告
    华通天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公司股改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
    上海华源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进展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8621-38967758、fanwg@cnstock.com 或 8621-38967898,zengp@cnstock.com ) 。

    标题: 作者: 正文: 起始时间: 截止时间: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中国农业银行开办定期定额业务的公告
    2007年12月03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为了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自2007年12月3日起,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开办旗下交银施罗德稳健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稳健”)、交银施罗德蓝筹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交银蓝筹”)的定期定额业务。现就该业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基本规则》,定期定额业务是指投资者可以委托中国农业银行每月固定时间从指定的资金账户(基金账户)代投资者申购(赎回)固定金额(份额)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并不构成对基金日常申购、赎回等业务的影响,投资者在办理相关基金定期定额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此次在中国农业银行开通的定期定额业务适用于投资者办理前、后端收费模式下交银稳健的申购、赎回(基金代码:前端519690;后端519691)和前端收费模式下交银蓝筹的申购、赎回业务(基金代码:前端519694)。

      一、适用投资者范围

      上述基金的定期定额业务适用于符合基金合同规定的所有投资者。

      二、办理场所

      自2007年12月3日起,投资者可到中国农业银行代销上述基金的营业网点办理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请。

      三、申请方式

      1、凡申请办理本业务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

      2、投资者开立基金账户后即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相关业务凭证,到中国农业银行各营业网点申请办理本业务,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规定。

      四、办理时间

      本业务的申请受理时间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受理时间相同,为开放日的9:30—15:00。

      五、申购、赎回费率的说明

      本业务的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与日常申购费率、赎回费率和计费方式相同。其中交银稳健可采用前端和后端收费两种模式,交银蓝筹目前只开通前端收费模式。

      六、定期申购金额及定期赎回份额

      办理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投资者可与中国农业银行约定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本计划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

      办理定期定额赎回业务时,投资者可与中国农业银行约定每月固定赎回份额,每月赎回份额不低于100份(含100份)。

      基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对基金账户内最低保留余额规定为50份,开办定期定额业务亦受本规则限制,当每次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购或赎回申请确认后若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低于50份时,该部分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提请投资者特别留意在每月通过定期定额业务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始终保证账户内留有超过50份的基金份额。

      七、交易确认

      每月实际扣款日或赎回日即为基金申购或赎回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或赎回金额。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内,基金份额确认查询起始日为 T+2工作日,投资者可于T+2工作日(含该日)起到受理申请的原销售网点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并可以转换出或赎回该部分基金份额。

      八、业务规则

      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业务,相关流程和业务规则遵循中国农业银行的有关规定。详情请咨询当地中国农业银行的代销网点或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热线(95599)。

      九、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1、本公司网址:www.jysld.com, www.bocomschroder.com

      2、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21)61055000

      3、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s@jysld.com

      4、中国农业银行网址:www.abchina.com

      5、中国农业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99

      重要提示:

      1、中国农业银行目前只开通交银蓝筹在前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业务,今后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是否开通后端收费模式下的申购业务,届时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2、本公司已于2007年1月18日通过中国农业银行开办旗下交银施罗德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交银施罗德货币市场证券投资基金和交银施罗德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的定期定额业务。今后将根据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其它新发行基金是否适用本业务,届时将另行公告。

      3、交银蓝筹的申购业务到本公告发布日止仍处于暂停状态,待该基金公告恢复申购业务后,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自动随之开放。该基金定期定额赎回业务不受影响。

      4、基于本公司旗下基金对基金账户内最低保留余额规定为50份,开办定期定额业务亦受本规则限制,当每次定期定额业务的申购或赎回申请确认后若基金账户内的基金份额低于50份时,该部分份额将被强制赎回。提请投资者特别留意在每月通过定期定额业务申购本公司旗下基金时始终保证账户内留有超过50份的基金份额。

      5、鉴于“中国农业银行开放式基金定期定额业务基本规则”规定的定期定额申购每月固定扣款金额的最低限额(100元)低于本公司旗下基金设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限额(200元),投资者在中国农业银行办理本公司旗下基金的定期定额申购业务时,以本公司旗下基金设定的每月固定扣款金额最低限额为准,即每月扣款金额最低不少于人民币200元(含200元)。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诚实信用地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认真阅读基金的相关法律文件,并选择适合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投资品种进行投资。

      特此公告。

      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