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重要提示
1、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发行人”或“中海集运”)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3,66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下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07]447号文核准。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下称“网下发行”)与网上资金申购发行(下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本次发行价格区间为人民币6.00元/股-6.62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4、本次发行A股股份数量确定为233,662.5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81,781.9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151,880.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5%。
5、只有符合“释义”中规定条件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发行的申购。配售对象在申购及持股等方面应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内部规则、程序的规定(例如证券投资基金应遵守《证券投资基金法》的相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包括损失)。本次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名单见附件一。参与初步询价且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管理的证券投资产品(配售对象)中,只有于2007年11月30日15:00前在证券业协会登记备案的配售对象,方可参与本次网下发行。
6、本次网下发行的申购时间为2007年12月4日(T-1日)9:00至17:00及2007年12月5日(T日)9:00至15:00。
7、参与网下发行的投资者须将(1)申购报价表(必须加盖单位公章,该表可从www.ubssecurities.com、www.cicc.com.cn网站下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申购报价表中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章的,无须提供本材料);(3)全额缴付申购款的划款凭证复印件(请务必注明询价对象及配售对象的名称和“中海集运A股申购款项”字样)于2007年12月5日15:00前传真至(010)5832 8580。参与网下申购的投资者应全额缴付申购款。应缴申购款须于2007年12月5日17:00之前汇至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8、本次公告仅适用于网下发行,有关网上发行的具体规定,敬请参见于2007年12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
9、投资者欲了解本次发行的一般情况,请详细阅读2007年11月2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的《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和《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招股意向书摘要》。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备查文件可在上证所网站(www.sse.com.cn)查询。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在本公告中具有如下含义:
发行人: | 指 |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上证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登记公司: | 指 |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
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 | 指 | 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 |
本次发行: | 指 | 本次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233,662.5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行为; |
询价对象: | 指 | 符合《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7号)有关规定,且已经中国证券业协会网站公布名单的机构投资者; |
配售对象: | 指 | 2、与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具有控股关系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3、未参与初步询价或者参与初步询价但未有效报价的询价对象 |
有效申购: | 指 | 符合本公告中有关申购规定的申购,包括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购价格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含上、下限)、申购数量符合要求、及时足额缴付申购款等的申购; |
T日/网上发行申购日 | 指 | 2007年12月5日,为本次发行参与网上资金申购的投资者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以发行价格区间上限申购本次网上发行股票的日期;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股票种类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二)发行规模和发行结构
本次发行A股股份数量确定为233,662.5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发行股份不超过81,781.9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35%;其余部分向网上发行,约为151,880.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数量的65%。
网下发行由本次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投资者在发行价格区间内进行申购;网上发行通过上证所交易系统实施,投资者以价格区间上限缴纳申购款。
(三)发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的价格区间为6.00元/股-6.62元/股(含上限和下限)。
此价格区间对应的市盈率区间为:
21.70倍-23.94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0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预测数除以本次发行后的总股数计算);
17.36倍-19.15倍(每股收益按照经会计师事务所遵照中国会计准则审核的2007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损益预测数除以本次发行前的总股数计算)。
(四) 发行价格
网上、网下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次发行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和发行人H股股价情况,并参考发行人基本面、可比公司估值水平和市场环境等在发行价格区间内协商确定发行价格。最终确定的本次发行价格将于2007年12月7日(T+2日)在《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公布。
(五)网上网下回拨机制
本次网下及网上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于2007年12月6日(T+1日)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对网下发行和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并于2007年12月7日(T+2日)刊登的《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中披露。回拨机制的启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及网下初步配售比例来确定。
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回拨前网上发行数量/网上有效申购数量
网下初步配售比例=回拨前网下配售数量/网下有效申购数量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在网下发行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中签率低于2%且低于网下发行的初步配售比例,在不出现网上发行中签率高于网下配售比例的前提下,从网下发行向网上发行回拨不超过本次发行规模5%的股票(不超过11,683.1万股)。
2、在网上发行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发行的初步配售比例低于网上发行中签率,则从网上发行向网下发行回拨,直至网下配售比例不低于网上发行中签率。
3、在出现网下或者网上认购不足的情况下,发行人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可以根据实际认购情况启动双向回拨机制,对网下和网上的发行规模进行调整。
(六)本次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
交易日 | 日期 | 发行安排 |
T-5 | 11月28日 | 刊登《招股意向书摘要》、《发行安排及初步询价公告》,初步询价起始日 |
T-3 | 11月30日 | 初步询价截止日 |
T-2 | 12月3日 | 确定价格区间,刊登《网上路演公告》 |
T-1 | 12月4日 | 刊登《初步询价结果及发行价格区间公告》、《网下发行公告》、《网上资金申购发行公告》,网下发行起始日,网上路演 |
T | 12月5日 | 网上资金申购日,网下申购缴款截止日 |
T+1 | 12月6日 | 确定回拨后(如有)的网上/网下最终发行数量 网上申购配号 |
T+2 | 12月7日 | 刊登《A股定价、网下发行结果及网上中签率公告》,网下申购资金退款 网上发行摇号抽签 |
T+3 | 12月10日 | 刊登《网上资金申购发行摇号中签结果公告》 网上申购资金解冻 |
注:T日为网上发行申购日。对应之“日”均指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联席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本次发行日程。
(七)承销方式:
承销团余额包销。
(八)拟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二、网下申购与发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