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统一企业股权出资政策
2007年12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新华社电
苏浙沪三地工商部门从12月3日起实施两项“共同政策”,统一长三角企业股权出资和外商投资等涉及市场准入的政策。
据浙江省工商局副局长徐志祥介绍,这两项“共同政策”分别是《苏浙沪三省市公司股权出资登记试行办法》和《苏浙沪三省市外商投资公司登记注册合作交流六项政策》,允许企业以股权作价出资,统一外商投资企业登记注册条件及程序。前者能够大大降低企业的重组成本,推动长三角地区的企业做大做强;后者则消除了三地工商部门在外资准入方面的政策差异,有助于提高长三角地区对外资的吸引力。
据统计,目前,长三角地区的企业数量已超过200万户,占全国863万户企业的23.8%。苏浙沪三地经济往来密切,2000年至今,浙江在上海、江苏的投资者分别达到40万人、35万人,投资总额约2000亿元;苏沪两地在浙江的合同投资额也超过400亿元。
12月2日,江苏、浙江、上海三省市工商部门宣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这是三地工商局首次为推动长三角地区联动发展而开展的全面合作。联席会议的成果将体现为“共同政策”,包括对外联合发布共同文件,对内联名签署会议备忘录等;“共同政策”对三地工商部门均有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