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2007年12月0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证券代码:600010 证券简称:包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2007-031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此发表异议声明的除外)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07年12月3日国内有关媒体公布了题为《包钢集团即将报送整体上市方案》的报道,其核心内容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自2006年起启动的整体上市计划,目前实质性资产重组工作已基本完成,标志着包钢集团的整体上市计划已取得重大突破,即将获得成功;包钢集团整体上市前的资产核算、重组等准备工作进展顺利,目前主要工作已基本结束。待整体上市具体方案报送中国证监会审批后,整体上市即将获得圆满成功”。
基于上述新闻媒体报道的不准确,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函告本公司,特做如下说明:
1、包钢集团整体上市计划是指包钢股份通过发行股票购买集团公司钢铁主业资产的钢铁主业整体上市,且此项工作已经于2007年8月7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证监公司监字[2007]122号),包钢集团钢铁主业整体上市工作已经于2007年9月20日公告完成。
2、截至目前及未来12个月内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没有整体上市的工作计划。
3、本公司目前没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4、公司信息披露的指定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本公司公告为准,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说明。
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 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