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由于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北京市大龙物资供销公司采购钢材等建筑材料,截至年底,预计将达到770万元。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2007年12月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董事赵川、陈红、顾光明、袁振东属于关联董事,表决时已经回避,公司独立董事均参与了表决,同意该议案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介绍
北京市大龙物资供销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西二环路二中北侧
法人代表:廉佩成
注册资本:1000万元
企业性质为全民所有制企业
公司成立于1992年,为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属下企业,主要从事销售黑色金属材料、建筑材料、木材、五金、交电等,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下属公司。
三、关联关系
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控股93.30%,北京市大龙物资供销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北京市顺义大龙城乡建设开发总公司的下属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两者构成关联交易。
四、关联交易内容及金额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由于工程建设的需要,将按照市场价向北京市大龙物资供销公司采购钢材等建筑材料,截至年底,预计该关联交易将达到约770万元。
五、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此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经营行为,公司不会因此而使利益受到损害。
六、独立董事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事前同意将此关联交易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在董事会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1、公司该日常关联交易内容客观、合理,定价依据公正、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之情形。
2、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议案时,关联董事实行回避原则,其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同意该关联交易的进行。
七、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文本
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一日
股票代码:600159 股票简称:大龙地产 编号:2007-038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07年11月25日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会议于2007年12月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名,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名,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建设银行顺义支行申请银行借款2亿元的议案》
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公司正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控股股东下属公司北京大龙物资供销公司采购钢材等建筑材料,截至年底预计发生770万元。
本关联交易经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出具了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同意该交易的进行。
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联董事赵川、陈红、顾光明、袁振东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受让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山市大龙嘉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30000万元的价格受让中山彤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所拥有的位于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区群英华庭南侧面积约80,000平方米的地块。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