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二届十八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暨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于2007年11月30日在海南三亚举行。应到董事12人,实到董事11人,董事余红辉先生以书面形式授权委托戴志勇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监事、副总经理姚家华、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乐碧宏及证券事务代表周良焕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丁凯董事长主持。根据会议议程,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逐项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关于推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案》;
董事会同意推选丁凯先生、陈建华先生、余红辉先生、单亮先生、余伟业先生、戴志勇先生、王凌云先生、江伟程先生、吴再鸣先生、周俊虎先生、张炳生先生、刘海生先生等十二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其中吴再鸣先生、周俊虎先生、张炳生先生、刘海生先生等四人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时董事会对吕建伟先生、贺秉元先生、楼百均先生三位董事在任期内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表决结果: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董事会决定于2007年12月20日召开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和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
表决结果: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现将召开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时间:2007年12月20日上午9:00
2、地点:宁波北仑老板娘新光大酒店(宁波北仑新碶明州路789号)
3、审议内容:
①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逐名表决);
②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逐名表决)。
4、出席会议人员资格:(1)本公司董事、监事(2)截至2007年12月12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宁波热电”股票的股东,均有资格出席或委托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5、会议登记办法:(1)登记手续: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或法人证明文件(委托人持身份证、委托人的证券帐户和授权委托书)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2)登记地址:宁波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港工业城凤洋一路66号,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编:315800 电话:(0574)86897102 传真:(0574)86885271
联系人:乐碧宏 周良焕
登记日期:2007年12月13日、14日(9:00下午3:30,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和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意见书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7年12月4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或法人)出席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在委托人不作具体表决知识的情况下,受托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见表决)。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证券代码:600982 证券简称:宁波热电 公告编号:临2007-19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二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07年11月30日在三亚举行。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乐碧宏及证券事务代表周良焕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余伟业监事会召集人主持。根据会议议程,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的提案》。
监事会同意推选吕建伟先生、董庆慈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候选人(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3)。
表决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07年12月4日
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意见书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我们审议了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推选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所提供的材料,基于个人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同意推选丁凯、陈建华、余红辉、吕建伟、单亮、王凌云、江伟程、戴志勇、吴再鸣、周俊虎、张炳生、刘海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同意推选吴再鸣、周俊虎、张炳生、刘海生作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3、上述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有关规定,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的条件,能够胜任所聘岗位职责的要求,未发现《公司法》第147、149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
独立董事签名:贺秉元 楼百均 吴再鸣 周俊虎
200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