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关注的《能源法》12月3日由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这标志着我国能源法起草工作已进入新阶段。
海通证券:
该能源法在定价机制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征求意见稿规定,国家按照有利于反映能源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环境损害成本的原则,建立市场调节与政府调控相结合、以市场调节为主导的能源价格形成机制。具备市场竞争条件的能源产品和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这为我国成品油价格进行市场化改革提供了法律基础,而成品油价格市场化改革有助于改善目前炼油行业全行业亏损的局面。
对于中国石化和中国石油两家原油加工能力较强的上市公司而言,由于原油价格持续上涨而成品油价格调整滞后,造成两公司炼油业务自7月以来出现了亏损。虽然11月调高了成品油价格,但我们认为国内成品油价格仍有500-1000元/吨的上调空间。成品油价格进行市场化改革将有助于两公司未来盈利的稳步增长。
申银万国:
法律从征求意见到颁布再到实施,再到起效果,需要比较长的一段时间。从这个角度看,对能源法本身抱有太高的期望可能是不正确的。但是能源法征求意见稿的含义在于,进一步表明了政府的决心和政策方向。
此次征求意见稿显示,从长期看几乎所有的能源产品未来都可能进行市场竞争。当然由于我国目前的情况是大部分能源产品价格偏低,所以市场机制一般就意味着的“涨价”,这也是与十七大报告提出的“资源使用制度改革”是一致的。
虽然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时间表,但是我们依然预期,部分改革措施的推出速度会快于市场预期,并且很可能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进行。这里需要指出的是,通胀压力与相关改革可能是一个矛盾,政府必须有所权衡。我们的判断是,政府应该会先着力调控通胀,同时伴随小幅度的资源使用制度等方面的改革,并且逐步观察经济数据调整政策。换言之,基于复杂的经济形势,明年的政策将是频繁调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