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涛
目前,沸沸扬扬的美国次贷危机表面上似已告一段落,但到明年春季最后一批次级住房按揭贷款到期前,人们还不知道会看到多少财务失败的“地雷”会引爆,有多少家银行、多少家金融机构会受牵连,遭没顶之灾。就金融业自身而言,本次美国次贷危机对于现代金融的影响是非常深远的。
长期以来,在成熟的市场监管、强大的金融机构、高超的华尔街金融产品艺术的庇护下,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似乎离欧美等发达国家非常遥远。即使是1997年席卷亚洲的金融动荡,以及1994年开始墨西哥、巴西和阿根廷先后经历的“拉美型”危机,对欧美等发达国家和地区的金融市场,都有几分隔岸观火的味道。
如今,次贷危机发端于充满金融神话的美国,蔓延到金融创新层出不穷的欧洲,并祸及其他市场,不由使各国和各地区政府与市场人士都感受到震动和几分心惊肉跳。
回顾历史,金融危机大体上可分为货币危机、债务危机和银行危机。
在古代社会,金融风险所导致的危机通常是货币危机,并往往会转化为政治危机。例如,在中国,西汉末期王莽取得政权后,屡次改变货币制度,不仅打击了大地主和商人,也使平民带来重大损失,成为其政权崩溃的重要动因。
而在古罗马黄金本位时代,货币稳定也与国力密切相关。黄金的供不应求,使罗马暴君尼禄首次采取货币贬值,用同量金属铸成更多货币,此后300多年国家逐渐走下坡路,货币大幅贬值确实有推波助澜的作用,这是隐性金融风险造成非爆发式危机的结果。
进入工业革命之后,随着现代金融产品、机构的迅速发展,金融危机也更加多元化,很多情况下表现的是包括货币、债务、银行在内的综合危机。
16世纪中叶,金融投机开始出现萌芽。1550 年代中期,法国掀起一股炒作皇室债券的热潮,结果法国国王享利二世于1557年宣布停止偿债,引发市场动荡。这是历史上第一次现代金融危机的雏形。此后,人们提得最多的便是荷兰郁金香热、南海泡沫和密西西比泡沫这三大危机。
自16世纪以来,所有金融危机的背后,都有金融创新的影子。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人们从事金融创新的根源,在于对金融风险的恐惧,或从中牟利的贪婪,而如果创新失去控制,则在引发的危机中,饱受新风险带来的损失。
金融创新的路径大致有三条,即金融产品、机构和制度创新。三者共同构成现代金融市场的发展。在社会发展的大趋势中,金融创新是人们为追求新生存模式而不可避免的,由此要防止金融风险向危机的过渡,就必须在这三条路径上设立防火墙。
从金融产品创新来看,在令人眼花缭乱的新型金融工具层出不穷之际,有两个基本原则必须坚持。
一方面,金融创新的基础资产质量应该掌握好。在以证券化为核心的结构金融理念产生后,华尔街的投行家便打开了“潘朵拉之盒”,经过投行的打扮,任何被弃如敝履的资产都能卖出去,从早期迈克尔·米尔肯的垃圾债券,到现在的次级债,共同特点都是基础资产质量存在问题。再怎么打包、重组、过手,这些垃圾资产的本质不会改变,小规模地以此类资产展开创新,可以满足少数风险偏好高的投资者需求,如果规模失控,自然带来“过犹不及”的风险膨胀。
另一方面,金融创新的技术要避免滥用。随着技术与模型的复杂化,新型结构产品不仅让投资者难以理解,而且设计者恐怕也说不清其真实的风险收益结构。如过于追求产品技术的完美性,脱离了与现实风险收益的联系,风险被放大的可能性便会增加。
对我国来说,这意味着首先要坚决打好创新基础,以优质资产来衍生出新产品,不良资产始终只能作为补充。要注意优质资产是可能变化的,例如在住房贷款一级市场不完善的情况下,未来房地产价格的变化,很可能使原先作为银行优良资产的住房贷款,很多变为不良贷款,对此在产品创新中应充分估计到。
同时,处于创新初级阶段的我国,更不能追求过于复杂的金融技术,而先要创新出各种债权和股权类基础产品,避免好高骛远的发展。
从金融机构创新来看,核心问题是要关注混业经营的风险。在次贷危机中,许多欧美银行由于表外证券业务损失惨重,不得不压缩信贷业务,导致银行体系流动性紧张,这已是危机的萌芽因素了。应该说,在国内各界对混业经营的热情普遍高涨的情况下,次贷危机敲响了新的警钟,也就是必须充分估计到混业经营的风险。
对此,一方面各界要避免把混业经营作为“灵丹妙药”,而使这项改革走向极端。另一方面,国内银行适应混业经营的原则,不应该在于只是借机进入证券业或保险业,而是应着眼于扩大资本实力,增强其在商业银行业务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作为金融业的微观主体,所追求的依然是成为主营业务突出、专业优势明显的金融服务机构,而不是无所不包的全能银行。
从金融制度创新来看,最重要的就是监管制度和创新激励约束制度。
一方面,在对次级债危机的剖析中,不管是机构风险隔离失败、评级机构失职等因素,背后都有政府监管的责任。面对复杂的金融产品和机构,各国政府都面临如何加强监管的问题。在我国,原本监管体系就亟待完善,加快创新的大趋势使监管改革的压力更大,某种程度上“监管先行”才能创立最重要的危机防火墙。
另一方面,政府对创新的激励约束政策,要关注经济周期性风险。产品创新本质上是对未来前景的看好,如经济背景逆转,则可能出现创新失败,美国房地产市场低迷与次级债危机的关联,就是很好的例子。比如对我国来说,也就是在需要控制市场流动性时,不要鼓励推出增加流动性的金融工具,而某个市场投资过热时,适度约束能扩大行业融资规模的金融产品创新。
总之,金融活动是为了更好地利用风险,改善人们的生活,风险存在并不意味着金融危机的产生,在金融创新成为风险积累的主要途径下,建立多层次防火墙,避免风险积累和全面支付的危机爆发,是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考验。
(作者单位: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