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QDII有望明年初“出海”
2007年12月06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作者:
⊙本报记者 卢晓平
记者昨日获悉, 保险公司“出海”投资的最后一项制度安排——《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已经在保监会内部进行会签,有望年内出台。这意味着保险QDII最快明年初“出海”。
“我们公司已经准备了相关投资境外市场的QDII产品报备工作,就等着细则出台,好上报产品。”一家保险资产管理公司专家告诉记者。
今年7月25日,中国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外汇管理局一起出台了《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目前,人保财险、人寿股份、平安集团、太保集团等20家保险公司获得了QDII资格,但没有QDII产品获得批准的消息。
办法允许保险机构用自有外汇和购汇投资境外市场,并将境外投资范围从固定收益类拓宽到股票、股权等权益类产品。
按照这一办法,中国平安日前获准运用自有外汇资金和人民币购汇资金,合计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投资香港股票市场和重大股权项目。
从平安获得的批复来看,至少传递出保险业“出海”投资的两个信息:一是,“出海”规模不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二是,“出海”投资领域或者种类侧重于香港股票市场和海外重大股权项目。
也就是说,保险QDII产品目前只能是针对香港股票市场设计。虽然投资领域或者种类会逐步放开,但保监会将按照分类监管原则,对不同情况的保险公司实施有区别政策,未来许多保险公司仍无缘投资除港股外的其他境外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