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2007年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07年11月30日以书面和传真方式发出, 2007年 12月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人,实际参加董事9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议案》。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公司的关联方。2006年6月,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提供了担保。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在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4000万元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因本次担保为关联担保,公司董事潘琦、姚国平、王国生对本次交易事项回避表决。根据有关要求,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刘志彪、陈丽花、梁峰对该议案的审议事前经得认可,并在会议上发表了独立意见: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详见“关于关联担保的公告”)
2、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增加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提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临时提案》提交2007年12月14日召开的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详见“关于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的补充通知”)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科技 公告编号:2007-28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关联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担保情况概述
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江变科技”)为关联方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长征电气”,为上交所上市公司,证券代码:600112)在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4000万元提供担保。
因长征电气与我公司同为受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子公司,江变科技为我公司控股子公司,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贵州长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25,829万元;住所:贵州省遵义市上海路100号;法定代表人:唐勇;经营范围包括:高、中、低压电器元件及成套设备,风力发电设备的设计、研制、生产、销售及售后服务;电气技术开发、咨询及服务;精密模具、机械加工。截至2006年12月31日,长征电气总资产55,298万元,净资产33,508万元,2006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0,030万元,实现净利润1,087万元。
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7,060万元;住所:南昌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法定代表人:徐宏军;经营范围包括:变压器、互感器的制造及修理,电站锅炉、电线电缆及其他输变电设备的批发、零售及技术咨询服务等。截至2006年12月31日,江变科技总资产60,106万元,2006年实现净利润940万元。
三、董事会意见
2006年6月,长征电气为江变科技5000万元银行授信业务提供了担保。本着互相支持、共同发展的原则,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本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江变科技为长征电气在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融资租赁4000万元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公司董事会对长征电气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进行了审慎的核查,认为该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有能力偿还未来到期债务,对该公司的担保不会给上市公司带来重大的财务风险,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15,025万元,占公司2006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4.14%,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8,025万元,公司为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7,000万元,未有逾期担保。以上担保均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规担保。
五、审议程序
经公司独立董事认可,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2007年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公司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6人,关联董事潘琦、姚国平、王国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此项议案。
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刘志彪、陈丽花、梁峰发表的独立意见为:此次关联交易遵循了《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要求,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此项关联交易尚须提交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提案的投票权。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07年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
证券代码:000806 证券简称:银河科技 公告编号:2007-29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提案
的补充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07年11月16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了《关于召开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拟于2007年12月14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提案进行表决(详见2007-26号公告)。
2007年12月3日,公司收到第一大股东广西银河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权比例15.55%)向公司提交的《关于提请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函》,要求公司按规定将《关于江西变压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临时提案》提交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提案相关内容详见2007-28号公告)。公司董事会经审议,认为:该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提交200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表决。
除此之外,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召开地点、会议召开时间及会议其他议程等不变。
特此公告。
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七年十二月五日